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园林股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林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

1、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度预计发生金额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建德美丽城乡精品线路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建筑劳务1,200.00904.99
岳阳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建筑劳务200.00181.22
岳阳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建筑劳务200.00166.21
合计-1,600.001,252.42

2、2021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度预计金额本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上年同类业务比例
建德美丽城乡精品线路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养护)950.00295.59904.9928.68%

(二)关联担保

公司2020年及2021年度关联担保主要为关联方吴光洪、倪蓓、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偿为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8,000.00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10,000.00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8,000.00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5,000.00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22,000.00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8,000.00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25,000.00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5,000.00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4,400.00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4,400.00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22,000.00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10,000.00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10,000.00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合计161,80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建德美丽城乡精品线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城乡”)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娟英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住所:建德市洋溪街道朱池社区朱家新村52幢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时间:2016年6月9日营业期限:201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8日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开发建设,建设项目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

务)。物业管理、农业休闲观光。销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10,509.64万元,净资产10,262.5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252.57万元,净利润3,697.26万元

2、关联关系

建德城乡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款规定,公司与建德城乡构成关联关系。

(二)岳阳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段南湖”)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傅磊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南湖区游路渔光社区103室(南湖新区)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5日

营业期限:2015年11月2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工程建设投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商业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6,897.08万元,净资产897.0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6.1万元,净利润13.71万元

2、关联关系:南段南湖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款规定,公司与南段南湖构成关联关系。

(三)岳阳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段南湖”)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傅磊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南湖区游路渔光社区103室(南湖新区)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5日营业期限:2015年11月25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工程建设投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商业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1,855.74万元,净资产866.45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03万元

2、关联关系

北段南湖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款规定,公司与北段南湖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担保方

1、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融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吴光洪

注册资本:5,818万元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太平门直街260号三新银座1126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3年4月24日

经营期限:2013年4月24日至2033年4月23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7,013.24万元,净资产6,413.0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47万元

(2)关联关系

园融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8.63%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与园融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2、吴光洪

(1)基本情况

吴光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工程部经理、总经理、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任中国花卉协会绿化观赏苗木分会副会长、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风景名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公园协会副会长、浙江省花卉协会副会长兼绿化苗木分会会长、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副理事长兼浙江省园林工程分会会长、浙商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农业区域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浙江大学大学生创业教育导师、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南昌理工学院客座教授、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联盟创业导师、易大设计执行董事、园融集团、风舞投资和桂花技术的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年当选杭州市江干区人大代表。2013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倪蓓为吴光洪的配偶,

(2)关联关系

吴光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5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公司与吴光洪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四)款规定,公司与倪蓓构成关联关系。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前述关联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劳务养护服务,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配偶无偿为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相

关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和协议价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