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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股份: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2020年度,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科学决策,使公司业务经营稳健地发展。现将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巨大冲击和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董事会顺时应变、坚守初心、攻坚克难,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切实履行公司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本年度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步。

受新冠疫情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42,493.6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3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0,974.2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2.48%。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93,455.59万元,比去年末减少0.17%;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04,537.78万元,比去年末增长11.78%。

二、2020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履行了自身职责。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议案个数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3月31日13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6月23日2
3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7月15日1
4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7月24日2
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9月17日2
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9月29日2
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10月28日1
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12月15日1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议案个数
1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4月20日10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与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2次。各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均按时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于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汇报,与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详细审阅会议议案,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相关定期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按照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三、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 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继续认真组织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和培训,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

心作用,支持公司稳定、长远发展。同时,根据机构监管与公司经营的要求,制定、完善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如《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

(二)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及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使得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加强构建、维护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渠道保持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联系。同时,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主动与机构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听取机构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专业化意见和建议,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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