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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股份: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目录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议案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三: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0

议案四: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3

议案五:《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8

议案六: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9

议案七: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2议案八: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5

议案九: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 31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2

议案十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3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00

(二)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吴光洪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会议内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及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宣读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2020年度,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科学决策,使公司业务经营稳健地发展。现将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巨大冲击和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董事会顺时应变、坚守初心、攻坚克难,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切实履行公司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本年度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步。

受新冠疫情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42,493.6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3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0,974.2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2.48%。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93,455.59万元,比去年末减少0.17%;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04,537.78万元,比去年末增长11.78%。

二、2020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履行了自身职责。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议案个数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3月31日13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6月23日2
3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7月15日1
4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7月24日2
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9月17日2
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9月29日2
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10月28日1
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12月15日1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议案个数
1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4月20日10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与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2次。各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均按时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于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汇报,与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详细审阅会议议案,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相关定期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按照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三、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继续认真组织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

合理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和培训,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支持公司稳定、长远发展。同时,根据机构监管与公司经营的要求,制定、完善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如《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

(二)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及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使得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加强构建、维护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渠道保持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联系。同时,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主动与机构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听取机构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专业化意见和建议,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7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2020年度监事会运作情况

2020年,公司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履行了自身职责。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议案个数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3月31日6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7月24日1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9月17日2
4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10月28日1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岗位职权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无损害任何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事项及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重点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7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三: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907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2020年财务决算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42,493.65148,894.92-4.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74.2514,156.00-22.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72.1113,381.63-21.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7.63-14,083.31-112.55%
主要会计数据2020年末2019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4,537.7893,518.5911.78%
总资产293,455.59293,947.60-0.17%

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93,455.59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492.01万元,同比减少0.17%。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2020年末2019年末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37,494.9927,255.4210,239.5737.57%
应收账款105,393.50118,716.27-13,322.77-11.22%
其他应收款4,664.345,743.76-1,079.42-18.79%
存货2,478.2272,643.14-70,164.92-96.59%
其他流动资产3,607.104,541.76-934.66-20.58%
长期应收款36,776.9954,386.72-17,609.73-32.38%
固定资产245.97302.15-56.18-18.59%
资产总计293,455.59293,947.60-492.01-0.17%

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10,239.57万元,同比增加 37.57%,主要系2020年工程收款良好所致;

2、存货较上年末减少70,164.92万元,同比减少96.59%,主要系报告期内执行新收入准则所致;

3、长期应收款较上年末减少17,609.72万元,同比减少32.38%,主要系扬子江生态股权转让后,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二)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188,765.27万元,较上年末减少9,041.32万元,同比减少4.57%。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负债2020年末2019年末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短期借款5,187.136,190.00-1,002.87-16.20%
应付票据18,654.9718,359.21295.761.61%
应付账款122,456.20126,252.48-3,796.28-3.01%
预收款项-20.00-20.00-
其他应付款193.96913.47-719.51-78.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011.97-8,011.97-
其他流动负债11,143.899,997.441146.4511.47%
长期借款19,000.0032,000.00-13,000.00-40.63%
负债合计188,765.27197,806.59-9,041.32-4.57%

变动较大的负债项目说明如下:

1、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719.51万元,同比减少78.77%,主要系退还履约保证金所致;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8,011.97万元,主要系长期借款到期所致;

3、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13,000.00万元,同比减少40.63%,主要系扬子江生态股权转让后,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三)经营成果分析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493.6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401.27万元,同比减少4.30%;实现净利润11,033.5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15.26万元,同比减少22.02%。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42,493.65148,894.92-6,401.27-4.30%
营业成本112,608.42119,970.96-7,362.54-6.14%
销售费用1,036.751,242.45-205.70-16.56%
管理费用7,232.586,611.64620.949.39%
研发费用4,397.204,862.65-465.45-9.57%
财务费用1,563.741,406.56157.1811.17%
净利润11,033.5914,148.85-3,115.26-22.02%

(四)现金流量分析

2020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9,900.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4,712.48万元,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7.63-14,083.3115,850.94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4.76-279.272,494.03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18.24-449.286,367.52不适用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900.62-14,811.8524,712.47不适用

变动较大的项目说明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850.93万元,主要系2020年工程收款良好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494.03万元,主要系扬子江生态股权转让收回投资款2,300.51万元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367.52万元,主要系2020年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7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四: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作为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在本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包志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高等学校风景园林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人文园林》主编、《中国园林》、《风景园林》编委。历任杭州植物园副主任、浙江大学园艺系副主任、园林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浙江农林大学园林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杭州天香园林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岭南股份独立董事、诚邦股份独立董事、棕榈股份独立董事,现兼任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名誉院长、杭州园林(300649)独立董事。2015年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典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研究员、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邵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历任华盛顿大学、美国环保署(USEPA)访问学者、浙江大学土木系博士后、讲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所长。现任浙江大学土木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所长。2019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我们积极出席会议,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审阅了议案资料,及时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议案背景信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全票通过了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包志毅880001
董望880001
邵煜880001

2020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参加了各自任期内的专门委员会会议。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市场动态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独立董事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同时,公司在会前精心准备会议资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和协议价确定,未损害股东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事项,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年,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履职以及薪酬情况

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技能,忠诚、勤勉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公司已制定相关薪酬考核制度,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薪酬发放标准设置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同行业水平。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0年,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在2019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事项。我们认为:公司从实际出发,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年,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按照各工作细则等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严按格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和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材料,审慎、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经营层的沟通和协作,利用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供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包志毅、董望、邵煜 2021年5月17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五:《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各位股东: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7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六: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742,502.34元。其中,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9,631,540.02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963,154.00元后,2020年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8,668,386.0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38,259,900.68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目前公司总股本161,237,408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6,123,740.80元。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预计目前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总股本变动。如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14.69%,低于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公司从事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花卉种苗研发生产、园林养护等全产业链业务。园林绿化施工行业具有资金密集型的特征,主要是因为园林绿化项

目建设施工涉及业务环节较多,前期需要相当比例的保证金和铺底流动资金作为支撑,且上下游领域的结算存在时间差异,从而使园林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和养护过程中需占用较多运营资金,对行业内各企业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有较高要求。因此,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适当的资金积累。

(二)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资金需求

公司致力于美丽中国生态建设,秉承“天人融合演绎人居佳境,长青基业缔造品质生活”的企业使命,坚持“追求卓越为目标、诚信服务为中心、科学管理为基础、实现价值为导向”的理念,以园林工程施工为核心,加大规划设计和技术研发投入,打造完整的生态建设系统服务产业链,力争成为美丽中国生态建设系统服务的领军企业。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期,需要积累资金继续投入扩大生产。公司园林工程施工及设计业务主要通过投标取得。业务的经营过程基本上可以分为业务承接、项目组织与实施、竣工验收、业务结算等内容。2018年至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4,733.28万元、148,894.92万元和142,493.6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450.92万元、14,156.00万元、10,974.25万元。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较为稳定,公司目前在建的重大项目主要包括阜阳西站站前广场等基础配套工程(景观及附属道路)、新乡市凤泉湖引黄调蓄及配套工程(一期)生态绿化项目施工二标段、郑州市迎宾路(黄河迎宾馆-中州大道)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一标段等。这些项目均需占用一定的流动资金,对公司营运资金形成较高的要求,为维护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需预留一定的资金用于经营周转。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全产业链布局等方面,有利于公司未来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节约财务成本,并降低资产负债率,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和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7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七: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聘请的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零售业、建筑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邵振宇2003年4月2001年9月2001年3月2013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顾瑛瑛2015年3月2012年9月2015年3月2017年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戴金燕2002年10月2000年9月2000年9月2020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邵振宇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17年-2018年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9年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顾瑛瑛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17年-2019年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戴金燕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18年-2019年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2020年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0年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项目2020年2021年增减比例(%)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9010011.11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不适用20不适用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7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八: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度预计发生金额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建德美丽城乡精品线路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建筑劳务1,200.00904.99
岳阳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建筑劳务200.00181.22
岳阳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建筑劳务200.00166.21

2、2020年度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8,000.00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10,000.00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8,000.00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5,000.00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22,000.00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8,000.00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25,000.00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5,000.00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4,400.00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4,400.00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22,000.00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10,000.00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吴光洪、倪蓓10,000.00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度预计金额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建德美丽城乡精品线路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养护)950.00295.59904.9928.68%/

同时,公司2021年度关联担保主要为关联方吴光洪、倪蓓、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偿为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建德美丽城乡精品线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城乡”)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娟英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建德市洋溪街道朱池社区朱家新村52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6年6月9日

营业期限:201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8日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开发建设,建设项目管理。(未经

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物业管理、农业休闲观光。销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10,509.64万元,净资产10,262.5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252.57万元,净利润3,697.26万元

2、关联关系:建德城乡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款规定,公司与建德城乡构成关联关系。

(二)岳阳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段南湖”)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傅磊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南湖区游路渔光社区103室(南湖新区)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5日

营业期限:2015年11月2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工程建设投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商业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6,897.08万元,净资产897.0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6.1万元,净利润13.71万元

2、关联关系:南段南湖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款规定,公司与南段南湖构成关联关系。

(三)岳阳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段南湖”)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傅磊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南湖区游路渔光社区103室(南湖新区)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5日营业期限:2015年11月25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工程建设投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商业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1,855.74万元,净资产866.45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03万元

2、关联关系

北段南湖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款规定,公司与北段南湖构成关联关系。

(四)关联担保方

1、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融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吴光洪

注册资本:5,818万元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太平门直街260号三新银座1126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3年4月24日

经营期限:2013年4月24日至2033年4月23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7,013.24万元,净资产6,413.0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47万元

(2)关联关系

园融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8.63%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与园融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2、吴光洪、倪蓓

(1)基本情况

吴光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工程部经理、总经理、杭州市园

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任中国花卉协会绿化观赏苗木分会副会长、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风景名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公园协会副会长、浙江省花卉协会副会长兼绿化苗木分会会长、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副理事长兼浙江省园林工程分会会长、浙商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农业区域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浙江大学大学生创业教育导师、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南昌理工学院客座教授、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联盟创业导师、易大设计执行董事、园融集团、风舞投资和桂花技术的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年当选杭州市江干区人大代表。2013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倪蓓为吴光洪的配偶。

3、关联关系

吴光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5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公司与吴光洪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四)款规定,公司与倪蓓构成关联关系。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前述关联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提供劳务养护服务,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配偶无偿为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以及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7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九: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计划的议案各位股东: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事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的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发放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监事的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在岗位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发放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无薪酬、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发放薪酬。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7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21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7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17日收到包志毅先生的辞职申请。包志毅先生因任期届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包志毅先生将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张万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一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张万荣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7日

附件:

1、张万荣先生简历

张万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教师、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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