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303证券简称:园林股份公告编号:
2025-020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197,414.04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95,034,701.5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8,195,757.14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0,197,414.04 | -157,054,713.27 | -261,659,397.83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08,195,757.1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02,970,508.3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现金分红比例(%) | 不适用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不适用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截至2024年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故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及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及发展现状、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