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2年4月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8日14:00开始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六纬路公司会议室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李国平先生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核与见证(包括到会股东人数及代表股数)
三、宣读会议表决方法及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1、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执行),大会议案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全部议案宣读完毕后,开始填票表决,由监票人收集股东大会表决票,将现场投票结果交予见证律师;
2、每股有一票表决权。普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3、股东投票时,可在表决票相应栏内用“√”方式行使权利,将股东名称(如有授权需同时填写授权代表名称)、身份证号码和所代表的股数填上;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5、本次会议设监、计票人两名。监、计票人负责议案表决时的票权统计核实,见证律师见证统计过程;
6、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会议期间禁止大声喧哗和吵闹,不听劝阻者,现场会议工作人员将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请其离开会场;
7、为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的顺利进行,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异议、意见或建议时可在现场会议投票结束后休会期间进行提问、沟通,任何人不得致使会议无法正常进行;
8、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四、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五、会议审议内容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9 |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六、股东对审议内容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七、监票人、计票人将表决结果提交律师
八、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情况汇总
九、律师宣读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闭幕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议案一: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以上议案,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议案二: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积极应对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持续优化产品结构,继续扩大市场份额,实现收入规模稳步增长。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创历史新高,同时,受本年度碳钢、不锈钢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本年度利润规模较上年度保持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29,566.84万元,同比增长31.24%;实现归母净利润15,069.42万元,同比增长2.55%。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99,947.05万元,较2020年末增长75.20%,归属于上市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47,414.92万元,较2020年末增长95.73%;财务结构保持合理稳健。
二、2021年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行
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对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的提升以及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起到了推动作用;加强对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应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将有关规定转化为公司管理标准;强化公司经营层依法经营意识,规范运作。
(二)组织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结合各自的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审慎的判断,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权限,履行决策程序。董事会切实做到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并落实股东大会决议,领导公司生产经营有序开展。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五、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重点
1、公司战略
①、巩固电梯业务竞争优势,稳步提升市占率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秉承“高品质、高效率、高效益、高境界”的企业精神,贯彻“精诚合作、忠于客户、名流品质、专心服务”的企业方针,以“秉持科学的专业风范、营造非凡的团队合作、创造完美的品牌产品”为发展理念,制定了“品牌系列化、管理人性化、经营集团化”的发展战略。公司将立足于电梯部件制造领域,以技术创新和质量服务提升作为发展的驱动力,不断巩固和扩大在电梯配套产品领域的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将打造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和自主研发能力,完善企业管理模式,提高企业管理效率,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通过建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生产加工基地和研发中心,巩固公司在电梯部件产品行业的领先地位,努力成为电梯部件制造领域的先行者。
②、积极布局双碳领域,提升公司发展前景
近年来,电梯部件制造领域集中化趋势逐步凸显,公司订单及产能利用率情况良好,同时伴随IPO募投项目的陆续投产实施,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望进一步巩固,为后续的外延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同时,上市公司金属材料加工业务目前全部应用于电梯制造行业,电梯制造行业与房地产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存在较强的关联度。随着我国城市化率逐渐达到较高水平,电梯制造行业也将进入成熟期。公司需要抓住目前的自身优势,通过外延式并购,切入发展速度更快、市场空间更大的领域,提升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了《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 目前该交易仍在推进当中。
经历过多年的发展之后,国内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的发展已经进入快速成长期。由于新能源如光伏、风电自身发电特性,以及火电谷峰调节、调频的需求客观存在,新能源储能领域市场空间广阔。根据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和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所联合发布的《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2021》,在保守情况下电化学储能市场规模在2021年至2025年间亦能够保持57.4%的复合增长率。 同时,目前储能系统主要由电池、BMS、PCS、EMS、金属结构配件等构成,金属结构配件是上市公司未来业务拓展的一个重要方向,通过本次收购,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能够切入定制化程度较高的新能源储能箱体结构件领域,进一步拓宽公司核心业务金属材料定制化加工的应用场景。
2、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合理利用募集资金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审慎的进行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按照募投项目的进展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3、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
2022年,公司将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投资者专线电话、邮箱、上交所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网上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和手段,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
4、规范信息披露工作,完善公司规章制度。
2022年,公司将做好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提高信息披露内容及形式的规范化。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规章制度不断进行优化完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的各个重大事项,确保无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切实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5、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2022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确保会议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董事会将加强与管理层之间信息沟通,对管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进一步推进公司的规范化管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议案三: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核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现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1年,监事会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议案名称 |
1 | 2021年4月2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 | 2021年4月27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 |||
3 | 2021年6月4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4 | 2021年8月18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投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5 | 2021年9月6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6 | 2021年10月21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天启鸿源全体股东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 |
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预付股权转让款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关于拟聘请中介机构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提供服务的议案》。 | |||
7 | 2021年10月26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继续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高效运行。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8日
议案四: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1、王刚先生,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任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咨询员,助理经理;2011年8月至2012年7月,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助理经理;2012年8月至2014年11月,任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经理;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任江苏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5年8月至2017年1月,任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17年2月至今,任天工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孔宪根先生,195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律师。1991年10月至1996年7月,任南京大学中山律师事务所、南京军区法律顾问处兼职律师。1996年8月至2004年7月,任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基建办副主任、经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副庭长、立案庭庭长、审委会委员。2004年8月至今,任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全体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次数 | |
王刚 | 7 | 7 | 2 | 0 | 0 | 否 | 1 |
孔宪根 | 7 | 7 | 2 | 0 | 0 | 否 | 2 |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9次,其中战略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2次。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们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核,我们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其股东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条款是公允、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应流股份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和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批准手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格控制对外担
保风险。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按相关管理要求和规定。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均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所有涉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任职要求。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应予发布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况
(六)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独立董事:孔宪根、王刚2022年4月8日
议案五: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定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江苏同力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同比增减(%) |
营业收入 | 2,295,668,368.04 | 1,749,210,357.60 | 31.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0,694,195.01 | 146,947,850.10 | 2.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5,206,367.47 | 142,788,573.47 | 1.6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4 | 1.17 | -19.6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56 | 21.62 | 减少10.06个百分点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920,135.18 | 127,532,574.32 | -205.79 |
项目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同比增减 |
(%) | |||
总资产 | 1,999,470,513.02 | 1,141,278,818.17 | 75.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74,149,183.69 | 753,140,667.93 | 95.73 |
三、主要财务状况(合并报表)
(一)资产情况
1、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同比增减(%) |
货币资金 | 282,748,764.65 | 127,059,343.11 | 122.5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1,877,769.86 | 0.00 | |
应收票据 | 526,748.40 | 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48,053,310.01 | 47,179,066.53 | 1.85 |
应收账款 | 596,328,482.22 | 353,651,366.01 | 68.62 |
预付账款 | 60,620,705.06 | 35,219,514.84 | 72.12 |
其他应收款 | 5,560,671.80 | 1,625,711.14 | 242.05 |
存货 | 267,992,869.28 | 200,691,010.97 | 33.54 |
其他流动资产 | 1,759,368.33 | 6,186,123.43 | -71.56 |
投资性房地产 | 5,054,441.23 | 5,326,841.95 | -5.11 |
固定资产 | 296,715,425.15 | 228,164,474.19 | 30.04 |
在建工程 | 10,200,384.63 | 30,295,883.71 | -66.33 |
使用权资产 | 814,778.65 | 0.00 | |
无形资产 | 85,984,349.40 | 88,606,651.87 | -2.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578,791.85 | 10,604,314.43 | 28.0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1,653,652.50 | 6,668,515.99 | 1,724.30 |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货币资金: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和募集资金到账所致;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增加所致;应收账款: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增加;预付账款: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同比增加;其他应收款:主要系部分预付款材料款转其他应收款所致;存货:主要系销售增加引起原材料增加所致;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2020年年末预缴企业所得税重分类所致;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主要系部分募投项目完工转固定资产所致;使用权资产: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预付投资款所致。
2、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同比增减(%) |
短期借款 | 202,198,958.33 | 113,525,219.94 | 78.11 |
应付账款 | 250,823,442.65 | 210,845,129.97 | 18.96 |
合同负债 | 6,558,914.27 | 7,728,008.33 | -15.13 |
应付职工薪酬 | 26,419,459.15 | 26,612,161.06 | -0.72 |
应交税费 | 13,829,676.17 | 6,438,194.66 | 114.81 |
其他应付款 | 1,091,757.46 | 1,185,661.77 | -7.9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62,809.08 | 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9,755,931.48 | 17,421,421.78 | 13.40 |
租赁负债 | 40,378.93 | 0.00 | |
递延收益 | 3,840,001.81 | 4,382,352.73 | -12.38 |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短期借款:主要系扩大生产经营,营运资金需求增加,向银行增加短期贷款所致;应交税费: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增值税和所得税增加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系租赁负债重分类所致;租赁负债: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3、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8,000,000.00 | 126,000,000.00 | 33.33 |
资本公积 | 751,588,763.37 | 201,434,442.62 | 273.12 |
盈余公积 | 15,710,242.61 | 11,089,344.80 | 41.67 |
未分配利润 | 538,850,177.71 | 414,616,880.51 | 29.96 |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实收资本(或股本):主要系发行新股所致;
资本公积:主要系发行新股导致资本溢价所致;
盈余公积:主要系本期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未分配利润:主要系本期经营利润增加及2020年度现金分红所致。
(二)经营成果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同比增减(%) |
营业收入 | 2,295,668,368.04 | 1,749,210,357.60 | 31.24 |
营业成本 | 1,966,060,543.75 | 1,449,668,657.43 | 35.62 |
销售费用 | 13,476,453.38 | 10,896,837.52 | 23.67 |
管理费用 | 60,108,681.01 | 56,261,711.81 | 6.84 |
财务费用 | 2,992,853.13 | 6,413,553.62 | -53.34 |
研发费用 | 69,764,094.19 | 48,264,305.65 | 44.55 |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营业收入: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所致;营业成本:主要系主营业务销售增加以及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主营业务成本增加所致;财务费用:主要系募集资金户存款利息增加所致;研发费用:主要系本期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920,135.18 | 127,532,574.32 | -205.7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9,709,452.49 | -2,227,238.40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0,319,009.21 | -91,633,508.14 | 不适用 |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预付股权转让款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2021年3月份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议案六: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46,208,978.14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620,897.81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19,748,080.33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99,808,714.1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119,556,794.44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8,00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60,000.00元(含税),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38%。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议案七: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师,其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考虑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双方合作良好。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财务审计费用为:80万元整,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议案八: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融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以自有资产为公司及子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并互相提供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前述融资与担保额度及对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的授权,有效期自该议案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议案九: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2022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含税)。
三、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