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启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鸿围场”),启鸿围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鸿源”)之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天启鸿源为启鸿围场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将其持有的启鸿围场33%的股权(即出资额人民币74,580,000.00元)出质给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金租”),作为启鸿围场融资租赁业务的担保。因此,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458万元。截至本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为启鸿围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783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启鸿围场拟与中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天启鸿源围场储能电站项目项下的4h磷酸铁锂电池系统设备,租赁本金为2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7年。
启鸿围场将【编号为“冀2024围场不动产权第0009566号”不动产权证书项下的全部土地使用权】为以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启鸿围场将【航启承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承德正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德乾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德长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德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租金】为以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天启鸿源将以其持有的启鸿围场33%的股权(即出资额人民币74,580,000.00元)为以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授权期限为自该议案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中银金租非公司关联方,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为启鸿围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783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启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22年7月20日 |
法定代表人 | 兰云鹏 |
注册资本 | 22,6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828MABTM91T14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城北承围高速路出口东500米(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股权结构 | 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
(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万元) |
总资产 | 300.00 |
总负债 | 200.08 |
净资产 | 99.92 |
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200.08 |
营业收入 | 0.00 |
净利润 | -0.08 |
(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12月(万元) |
总资产 | 38,609.87 |
总负债 | 20,095.32 |
净资产 | 18,514.55 |
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20,095.32 |
营业收入 | 0.00 |
净利润 | -85.37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质人: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质权人: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质物:启鸿围场33%的股权(即出资额人民币74,580,000.00元)
4、质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债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无论该债权是否基于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产生),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付的租前息(如有)和租金、违约金、保证金、提前终止款项、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留购价款以及承租人按照主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以及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金钱支付义务以外的其他义务,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质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政府规费、律师费、差率费及第三方收取的依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系启鸿围场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开展生产经营,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3,051.00万元(担保总额包含目前生效的担保合同金额及担保合同到期但仍承担担保义务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4.92%。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为54,72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31%。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