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28证券简称:神通科技公告编号:2025-015债券代码:111016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析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公司编制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经全体监事审阅《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
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监事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计划等因素,该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监事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出具了年度审计报告,鉴于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及公司审计事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
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监事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监事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含4.3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为了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16、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与预留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被公司裁员、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导致降职以及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
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8名激励对象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名激励对象已被公司裁员,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与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6.50万股,注销1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572.60万份。
经核查,前述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在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决策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