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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帆电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605222证券简称:起帆电缆公告编号:2025-050债券代码:111000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同时,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与《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手续。

一、关于变更营业范围的说明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规避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可持续规范运作,特申请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新增住房租赁事项。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生产电线电缆,五金电器,电线电缆,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橡塑制品的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部件安装与维修,自有房屋租赁,电力工程安装,建筑安装工程,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从事电缆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生产电线电缆,五金电器,电线电缆,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橡塑制品的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部件安装与维修,自有房屋租赁,电力工程安装,建筑安装工程,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道

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从事电缆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住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关于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整体删除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订的对照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电线电缆,五金电器,电线电缆,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橡塑制品的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部件安装与维修,自有房屋租赁,电力工程安装,建筑安装工程,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从事电缆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如调整的经营范围属于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电线电缆,五金电器,电线电缆,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橡塑制品的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部件安装与维修,自有房屋租赁,电力工程安装,建筑安装工程,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从事电缆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住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如调整的经营范围属于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一百零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第一百零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批准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1、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决议,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2、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3、公司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批准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1、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决议,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2、公司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营业范围的变更和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的核准结果为准。

三、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制度名称变更类型是否提请股东会审议
1《监事会议事规则》废除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
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
4《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6《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8《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修订
9《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
10《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1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
12《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修订
1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修订
1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15《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修订
1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
17《融资管理办法》修订
1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1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20《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上述修订的制度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修订后的部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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