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2月成立(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首席合伙人:付建超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8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3年12月11日,审计委员会与德勤华永召开2023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对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等进行沟通。同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审计计划报告》。
(三)2024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审工作总结的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负责人就审计报告中收入确认、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同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摘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德勤华永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德勤华永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德勤华永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监督职责。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