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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Ways Electron Co.,Ltd.(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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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章节,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5,873.46万元、156,777.10万元以及202,734.7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9,614.41万元、11,800.47万元、5,598.4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775.23万元、8,688.90万元、4,653.13万元。

2024年,虽然公司营业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但受客户结构调整、市场竞争加剧等影响,公司本期毛利率水平明显下降,进而导致2024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出现较大程度下滑。若未来影响公司业绩的因素无法得到改善,则公司经营业绩将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二、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

近年来,国际形势日益复杂,地缘政治矛盾加剧,尤其是2025年以来,美国政府相继公布了一系列加征关税计划和措施,其中与发行人相关的主要系向进口汽车加征关税,同时中国政府发布了对美国原产地产品进口加征关税等反制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中境外收入(含境内外销收入)分别为122,157.76万元、124,310.74万元和144,395.04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91%、

79.29%和71.22%。公司主要境外销售区域是日本、越南、中国台湾、菲律宾等,未向美国直接销售,当前加征关税及贸易摩擦未对公司经营造成显著的直接影响。但公司车载类产品终端应用于诸多全球知名汽车品牌,可能存在将产品最终销往美国地区的情形,若美国加征关税比例继续提高或贸易摩擦程度加剧,则可能影响终端市场的汽车消费需求,并进而向上游传导至公司层面,对公司的经营及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发行人进口原材料原产地主要包括中国、日本、越南和中国台湾等地,仅存在少量原材料原产地为美国,当前我国的关税反制措施未对公司采购造成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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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影响。但若全球贸易摩擦持续升级、范围持续扩大,则采购成本可能因此大幅增加或出现原材料供应受限的情况,进而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竞争加剧及下游需求不足的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为背光显示模组,目前主要应用在汽车领域,公司生产规模、产品性能、技术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在竞争中处于相对有利地位。受其他新型显示技术逐步在消费电子领域推广的影响,消费电子背光显示模组生产厂家受到的冲击较大,普遍具有开拓新的应用领域的压力,未来该技术竞争压力可能切入车载背光领域,行业竞争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另一方面,虽然新能源汽车的带动及汽车智能化发展为公司业绩提供了支撑。但如果未来全球经济出现经济增速放缓、甚至衰退的情况,汽车智能化带来的大屏化、多屏化趋势不及预期,则车载显示市场需求量可能下降,下游行业的需求不足将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无法保持持续增长,从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增速下降甚至经营业绩下滑。

四、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8.35%、17.85%和12.65%,呈下降趋势且2024年下降幅度加大。近年来,公司深耕原有日系客户的基础上,大力拓展与天马集团、LG集团等国内外优质客户的业务合作,但一方面受到下游汽车行业终端竞争压力向上游传导的影响,另一方面公司主动采用竞争性定价策略提升市场份额,使得公司毛利率出现了较大程度的下滑。

若未来下游价格压力持续上升、产品盈利空间无法得到改善,则公司将面临毛利率继续下滑进而导致经营业绩进一步大幅下滑的风险。

五、本次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充分论证,但该论证是基于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技术水平、客户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在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市场本身具有其他不确定性因素,仍有可能使本次募投项目在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之一“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均存在背光显示模组及组件的新增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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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来出现产业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加剧等情况,或汽车轻量化、新型显示技术的渗透率及发展趋势不及预期,将可能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与预期存在一定的差异。

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现经营效益需一定的时间,在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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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 2

二、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 ...... 2

三、行业竞争加剧及下游需求不足的风险 ...... 3

四、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 3

五、本次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 3

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 4

目 录 ...... 5

释 义 ...... 8

一、一般释义 ...... 8

二、专业术语释义 ...... 9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0

一、发行人概况 ...... 10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1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 12

四、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 ...... 32

五、主要业务模式、产品及服务的主要内容 ...... 38

六、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42

七、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42

八、违法行为、资本市场失信惩戒相关信息 ...... 45

九、同业竞争情况 ...... 45

十、境外生产经营和拥有资产情况 ...... 47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49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49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51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51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53

1-1-6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54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54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54

八、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情况 ...... 54

九、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 ...... 55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56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5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56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56

四、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 64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64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 6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66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与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和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 66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67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6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68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 ...... 68

第五节 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69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 69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 70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 76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 78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 78

1-1-7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 78

七、前次募集资金运用调查结论 ...... 78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79

一、经营风险 ...... 79

二、财务风险 ...... 7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 80

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相关风险 ...... 81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83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8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88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8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92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93

六、董事会声明 ...... 94

1-1-8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特别指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最近三年、报告期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各期末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日本伟时Ways株式会社,发行人位于日本的全资子公司
东莞伟时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日本伟时的全资子公司
淮安伟时淮安伟时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越南伟时越南伟时科技有限公司(VIETNAM WAYS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伟时亚洲、香港伟时伟时亚洲有限公司(WAYS ASIAN LIMITED),日本伟时位于中国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天马、天马集团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统称,公司客户
JDI株式会社日本显示器(Japan Display Inc.)及其子公司的统称,公司客户
夏普夏普株式会社(Sharp Corporation)及其子公司的统称,公司客户
LGD、LG集团LG Display及其子公司的统称,公司客户
伟世通伟世通公司(Visteon Corporation)及其子公司的统称,公司客户
友达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统称,公司客户
群创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统称,公司客户
华星光电武汉华星光电有限公司,公司客户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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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释义

液晶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模组的统称,泛指具有液晶显示功能的屏幕、模组等
模组模块化组件
背光源、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组件,主要为液晶显示器提供光源
LEDLight 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是一种能够将电转化为可见光的固态半导体器件
Mini-LEDMini-LED是指尺寸在100μm量级的LED芯片,尺寸介于小间距LED与Micro LED之间,是小间距LED进一步精细化的结果。
TNTwisted Nematic 的缩写,指扭曲向列型,是液晶显示器显示类型的一种,其中液晶在上下基板间的扭曲角度为90°
STNSuper Twisted Nematic 的缩写,指超扭曲向列型,是液晶显示器显示类型的一种,其中液晶在上下基板间的扭曲角度一般为180°~250°
TFTThin Film Transistor 的缩写,指薄膜晶体管,是有源矩阵类型液晶显示器中的一种,目前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主要类型
LCDLiquid Crystal Display 的缩写,液晶显示器或液晶显示屏
CCFLCold Cathode Fluorescent Lamp,冷阴极荧光灯管,是一种利用电子管中不用加热方式而发射电子的阴极发光的灯管,具有高功率、高亮度、低能耗等优点
OLED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 的缩写,有机发光二极管,一种自发光式新型平板显示器件
AMOLEDActive-matrix 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 的缩写,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面板
导光板一种将线光源或者点光源转成面光源的器件,为背光显示模组中的关键组件之一
FPCFlexible Printed Circuit,柔性电路板,是以聚酰亚胺或聚酯薄膜为基材制成的一种具有高度可靠性,绝佳的可挠性印刷电路板。具有配线密度高、重量轻、厚度薄、弯折性好的特点
模切将大卷光学膜材通过专用设备加工成型成各种特定尺寸、形状膜片的工艺过程
VR虚拟现实(英语:virtual reality,缩写 VR),简称虚拟技术,也称虚拟环境

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出现的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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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Ways Electron Co., 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伟时电子
股票代码605218
注册资本21,283.34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山口胜
成立日期2003年9月1日
上市时间2020年9月28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
邮编215300
公司电话86-512-57152590
公司传真86-512-57157207
电子邮箱lifang.gao@ksways.com;ir@ksways.com
公司网站www.ksways.com
经营范围生产用于电子、电脑、通信产品的新型电子元器件,设计、生产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生产合成橡胶(丙烯酸橡胶)及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从事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及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和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智能显示组件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形成了以车载显示产品为核心,数码相机、VR、游戏机等消费电子显示产品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布局。此外,公司还研发、生产、销售橡胶件、五金件等产品。公司是全球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领域领先企业之一,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不断加深的一体化生产能力,持续打造技术领先、质量过硬、服务周全的优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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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与天马、JDI、夏普、LGD、伟世通、华星光电等全球知名液晶显示器生产商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终端主要应用于全球知名整车厂商及新能源汽车品牌。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比例股东性质
1渡边庸一124,576,38258.53境外自然人
2山口胜20,920,5749.83境外自然人
3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1,964,9370.92其他
4宏天基业有限公司1,711,6740.80境外法人
5宁波泰伟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46,6480.77其他
6宁波泰联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2,6770.33其他
7李宇红542,9000.26境内自然人
8周坚433,0000.20境内自然人
9陈志兵280,0000.13境内自然人
10潘群芳267,8000.13境内自然人

注:根据发行人公开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渡边庸一于2025年1月23日与王晓晴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2,77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0%)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王晓晴;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该权益变动的过户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渡边庸一直接持有公司58.5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渡边庸一先生,1950年2月出生,日本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护照号码为TT400****,住所为日本山梨县都留市****。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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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一)行业管理体制及产业政策

1、行业管理体制

(1)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智能显示组件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依证监会相关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C397-电子器件制造业”中的“C3974-显示器件制造”。公司按“电子器件制造业”行业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2)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背光显示模组行业的主管单位为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全国和地方均有相关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背光显示模组行业企业可根据其主导产品和发展方向分别参加不同的行业协会。

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制定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等工作。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监测行业日常运行;指导行业质量管理等工作。

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是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下属的专业性行业分会,是中国显示行业的国家级行业协会,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业务指导单位,会员基本涵盖中国液晶显示行业内的主流企业,主要包括大、中型显示器件制造厂商,主、辅材料制造厂商、专用设备制造厂商等。协会以促进发展、规范行业、加强交流为主旨,为政府部门提供建议。其主要职能包括协助政府制定液晶显示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帮助入会企业享受政府对液晶显示行业的政策支持;积极组织各种大型活动,协助会员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开展全国行业调查,召开专业会议,评估行业项目,推动液晶显示行业的发展等。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公司所处行业为液晶显示行业下的重要细分行业。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液晶显示行业的发展,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提出了大力支持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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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和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具体政策措施,为液晶显示行业和背光显示模组行业的发展建立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具体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

序号时间发布单位政策名称相关主要内容
1202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量子点显示、全息显示等研究,突破Micro-LED、激光、印刷等显示技术并实现规模化应用,实现无障碍、全柔性、3D立体等显示效果,加快在智能终端、智能网联汽车、远程连接、文化内容呈现等场景中推广。
22024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显示屏元器件制造及生产专用设备:薄膜场效应晶体管LCD(TFT-LCD)、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Mini-LED/Micro-LED显示、电子纸显示、激光显示、3D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面板产业用玻璃基板、电子及信息产业用盖板玻璃等关键部件及关键材料,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TFT-LCD)、发光二极管(LED)及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OLED)、Mini/Micro-LED显示、电子纸显示、激光显示、3D显示等新型显示器件生产专用设备属于鼓励类行业。
3202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展智慧商用显示系统,面向智慧场景显示需求,推动智慧屏、交互屏、电子白板、电子标牌、商用平板、LED大屏、广告机、数字艺术显示屏及医用显示器等产品创新。
42023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面向新型智能终端、文化、旅游、景观、商显等领域,推动AMOLED、micro-LED、3D显示、激光显示等扩大应用,支持液晶面板、电子纸等加快无纸化替代应用。
52023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将TFT-LCD用偏光片PVA的保护膜、MiniLED反射膜等纳入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62023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业(代码1.2.1)中,显示器件制造(行业代码3974)纳入战略性新兴行业。
72022中共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全面提升信息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人工智能、先进通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先进计算等技术创新和应用。
82022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将“TFT-LCD、OLED、AMOLED、激光显示、量子点、3D显示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6代及6代以下TFT-LCD玻璃基板除外”列入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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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发布单位政策名称相关主要内容
92021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产业水平。构建基于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
102021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百城千屏”超高清视频落地推广活动的通知》发挥超高清视频龙头企业和行业组织主体作用,深入推动信息消费全面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完善产业链,营造良好产业生态环境,加速推动超高清视频在多领域的融合创新发展。鼓励终端厂商、网络设备商、电信运营商、内容制作商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为活动开展提供产业支撑。
112021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新型显示器件(即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Micro-LED显示器件,下同)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含研发用,下同)原材料、消耗品和净化室配套系统、生产设备(包括进口设备和国产设备)零配件,对新型显示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即靶材、光刻胶、掩模版、偏光片、彩色滤光膜)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进口关税。
122021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加快超高清显示、大尺寸内嵌式触控、金属氧化物、Mini-LED背光等技术的融合创新,提升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TFT-LCD)技术水平。

(二)行业发展概况及趋势

1、行业发展概况

目前,全球显示器行业已经进入“平板化”阶段。随着显示技术的持续发展及下游市场对显示屏需求的多样化,整个平板显示行业呈现快速成长、传统技术和新技术并存的趋势。平板显示行业主要存在两大技术路线,LCD(液晶显示器/液晶显示技术,Liquid Crystal Display,非自发光)和OLED(有机发光半导体,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自发光)。与LCD显示相比,虽然目前OLED显示技术发展较快,但OLED技术在部分应用领域相较于LCD技术应用尚未成熟,OLED显示屏生产成本高于相同或类似规格的液晶显示屏,且OLED产品寿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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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低于LCD,故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LCD仍是目前平板显示技术中发展最成熟、应用最广泛的技术。

目前,LCD主要应用于车载电子、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领域。LCD为非发光性显示装置,由后端背光显示模组(提供光源)及前端液晶显示面板(呈现画面)组成。因液晶显示面板本身不发光,需在其背面加一个发光源才能达到显示效果,所以背光显示模组是为液晶显示面板供应亮度充足、分布均匀光源的组件。背光显示模组直接影响LCD的亮度、均匀度、视角、画面品质等核心参数,是LCD必备的关键配套组件。

LCD从技术演进上看,可分为TN(扭曲向列型液晶)、STN(超扭曲向列型液晶)、VA(垂直向列型液晶)、TFT(薄膜晶体管液晶),其中TFT-LCD技术成熟,成本较低,应用范围广泛,在LCD技术及平板显示技术中占据绝对优势。

技术名称技术特点
TN成本低、功耗低、可视角度窄、颜色单一
STN显示容量较大、功耗低、可视角度较宽、响应速度慢
VA对比度高、视角宽
TFT色彩显示效果好、清晰度高、亮度高、对比度好、响应速度快、视角宽、画质逼真

液晶显示产业链上游为光学膜材、FPC、LED灯珠、导光板、塑胶粒、金属材料等;背光显示模组和液晶显示屏属于液晶显示行业产业链的中游环节,中游制造是整个产业链的核心,属于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液晶显示产业链下游为显示终端。液晶显示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阔,广泛应用在消费电子、车载电子、智能家居、工业控制及自动化、民生能源、健康医疗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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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液晶显示产业链

(1)液晶显示发展概述

液晶显示技术的材料基础和应用研究起源于美国,但日本在1970年代初最早实现了液晶显示技术的低成本量产应用,至1995年前后,日本曾占有全球超九成的市场份额。90年代中期,韩国在政府大力扶植及三星、LG等企业大规模投资下,液晶显示行业获得高速发展,至1999年,韩国三星和LG位列全球液晶显示面板出货量前两位。

1998年前后,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爆发,日本逐步将液晶显示产业链向中国台湾转移,在中国台湾“两兆双星”计划的支持下,中国台湾的液晶显示面板出货量迅速飙升,至2009年,中国台湾液晶显示面板出货量已占全球总出货量的40%以上,成为全球重要的液晶显示面板生产基地之一,与日本、韩国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

近年来,中国大陆液晶显示产业在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飞速发展,京东方、天马、华星光电等大陆企业陆续增建液晶显示面板产线,并陆续跃升为行业领军企业。除我国本土企业迅速发展外,在全球制造业分工和我国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境外资本如三星、LGD、友达等优秀企业在我国投资建厂的浪潮也对我国液晶显示行业的技术转移产生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液晶显示行业正在经历产能扩张、出货增加以及技术提升阶段。随着国际面板大厂的战略性转移和大陆面板的产能提升,中国大陆在全球液晶显示行业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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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提升。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新型显示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洞察》报告显示,中国大陆显示产业在过去十多年内,规模持续增长,2012年至2021年,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25.8%,2022年中国大陆企业显示面板年产能达到2亿平方米,占全球的60%左右。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4年中国新型显示行业市场前景预测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新型显示全产业链市场规模约为6,600亿元,占全球市场规模的50%左右。

(2)背光显示模组行业概述

背光显示模组是液晶显示器的重要组件之一,提供液晶显示器背面光源组件,一般由背光光源、多层背光材料及支撑框架组成。背光显示模组与液晶显示屏共同构成了液晶显示模组的主要组成部分。

背光显示模组的基本构成主要包括胶类、光学部件、FPC与LED组件、灯板、压铸件等。液晶显示模组中的背光显示模组大致构成如下图所示:

背光显示模组行业的发展与液晶显示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我国成为全球液晶显示行业发展的重点地区,特别是在全球液晶显示面板的生产向我国大陆转移的背景下,液晶显示面板生产厂商出于对关键组件需求的增长以及降低成本的压力,均倾向于就近选择配套背光显示模组厂商。由于我国具备劳动力相对优势,一些具备较强实力的境外背光显示模组厂商也在我国大陆投资设厂,如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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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瑞仪光电、韩国E-LITECOM公司和日本美蓓亚等。受此趋势的带动,我国大陆本土企业也抓住机遇涉足背光显示模组的研发和生产。与我国液晶显示面板产业分布相适应,以韩资、日资和台资为主的外资大尺寸背光显示模组生产厂商主要分布在华东地区;以生产中小尺寸背光显示模组为主的我国本土背光显示模组厂商则主要分布在华南珠三角地区。同时,在我国大陆面板生产线密集投放的背景下,我国华北和华中地区也陆续建设了较多面板生产线。

随着设计技术的提升、生产经验的积累和品质的日益增长,以及中小尺寸液晶显示终端应用产品的极大丰富化,我国本土背光显示模组产业近年来获得了长足的进步,背光显示模组也成为了液晶显示行业产业链中实现我国本土化最快的关键组件之一。

(3)背光显示模组行业的市场容量

背光显示模组行业的市场空间与液晶显示行业密切相关。背光显示模组是液晶显示模组最核心的组件,在各类液晶显示面板应用中,如笔记本液晶显示屏、液晶电脑显示屏、液晶电视显示屏等,背光显示模组的成本在液晶显示面板总成本中的占比均最高,其中大屏液晶电视的背光显示模组成本占比接近50%。

受益于下游电视、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以及车载、工控、医疗等下游需求的推动,近年来全球显示面板产业稳定发展,其中LCD系显示面板领域内的主流产品,广泛覆盖电视、显示器、电脑、手机及商用显示屏等各类显示领域,占据全球显示面板近90%的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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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全球LCD/OLED显示面板产量(单位:百万平方米)

数据来源:头豹研究院

2、下游应用行业市场需求情况与发展趋势

公司聚焦车载背光显示模组主营业务发展,进一步拓展消费民生领域业务,形成了以车载显示产品为核心,数码相机、VR、游戏机等消费电子显示产品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布局。

(1)车载显示领域市场情况

受世界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全球汽车产销量自2018年开始出现下滑。2021年、2022年,全球汽车市场产销量较上年均有所回升;2023年,全球汽车产销量较上年分别同比增长10.18%、11.89%,增速相对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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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全球汽车总产销量(单位:万辆)

数据来源:Marklines、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世界汽车组织(OICA)全球汽车产业在双碳目标的大背景,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汽车产业主要增长动力,产业规模呈现爆发趋势,根据EVTank统计,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824万辆,2017年至2024年复合增速达47.16%,同时,EVTank预计203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4,405万辆。在新能源汽车景气度的带动下,全球汽车市场也在加快复苏,全球汽车产业规模仍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图:全球新能源车销量

数据来源:EVTank

在汽车行业“电气化、轻量化、智能化”的核心驱动下,全球的汽车电子规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根据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数据,2023年全球汽车电子

- 2,000.00 4,000.00 6,000.00 8,000.00 10,000.00 12,000.00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产量 销量

1,824

4,405

-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2024……2030E销量(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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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达到2,596.3亿美元,未来几年,随着汽车产业技术升级趋势,全球的汽车电子规模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预计2032年全球市场规模将达4,251.9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速5.6%。作为汽车电子的重要组成部分,车载显示市场也迎来了自身发展的新浪潮,目前,车载显示行业逐步向大屏化、高清化、分屏化和个性化方向发展,中控屏、双联屏、车载娱乐屏等新产品的市场份额不断提升;同时,根据头豹研究院数据,2019年中国汽车单车屏幕数量为1.75块,而根据高工智能汽车研究院监测数据,2024年1-6月该数据已提升至2.03块。按Global Market Insights预计,2032年全球车载显示领域市场规模将达到35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450亿元,2024年至2032年复合增速保持10%。

图:全球车载显示市场规模(亿元人民币)

数据来源:智研咨询、Global Markets Insights

(2)消费电子领域市场情况

①智能手持终端

消费级手持终端通常指手机和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方面,根据IDC公布的数据,2016年后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快速饱和,由增量市场转变为存量替换市场,年出货量呈小幅度下降趋势。2021年前后,因消费电子类产品的更换周期为2-3年,市场迎来“换新潮”,叠加新世代5G机型的量产,当年出货量高达13.52亿台,年增长4.53%。2022年受全球经济形势波动的影响,全球出货量下滑至

12.02亿台。2023年由于市场复苏速度慢于预期,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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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3.16%至11.64亿台。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有所恢复,全球出货量同比增长率达到5.07%。根据IDC的追踪报告,2025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预计将同比增长2.3%,达到12.6亿部。

图: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单位:百万台)

数据来源:wind平板电脑方面,根据Wind数据,全球平板电脑市场自2014年达到最高点后,年出货量出现下降,2019年开始,线上教育、医疗和办公等领域的需求大幅增加,极大地推动了平板电脑市场的需求增长,消费级平板电脑出现供不应求的市场现象,2021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达到近年来峰值,2022年、2023年阶段性回落。2024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较2023年有所回升,同比增长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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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单位:百万台)

数据来源:wind

②便携式游戏机

电子游戏市场可分为移动端、主机端和PC端三个主要部分,主机端是其中第二大市场,尽管比移动端的规模稍小,但是它是历史最悠久、最成熟的分支市场。主机端游戏市场包括硬件(游戏主机)和软件(游戏)。目前,市场上最重要的三个游戏主机系列是Switch、PS和Xbox系列。截至2024年底,任天堂Switch全球销量累计已突破1亿5086万台,相较于2024年3季度末销量增加了482万台。2025年4月2日,任天堂Swtich2发布,随着新品的推出,预计2025年全球游戏机用面板出货量将出现上升趋势。

图:任天堂Switch游戏机

③VR产品

虚拟现实(VR)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前沿方向,也是数字经济中的重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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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对人类的生活方式将产生深远影响。VR技术是一种创新的人机交互方式,通过计算机系统和传感器技术生成三维环境,调动使用者的各种感官,例如通过VR眼镜或VR头盔。目前,VR的应用已不仅局限于娱乐产业(特别是电子游戏),还扩展到教育(如医疗或军事训练)和商业(如虚拟会议)等领域。

2020年,随着Facebook发布Meta Quest2一体机,VR产业的大众化时代随之开启。根据维深信息wellsenn XR的调研和跟踪统计,2024年二季度全球VR销量为135万台,预计2024年全球实现797万台销量规模,较2023年增长6%,2024年VR市场重回正增长轨道。

图:全球VR年度销量(单位:万台)

数据来源:wellsenn XR

④数码相机

随着液晶显示器、高分辨率传感器、先进光学系统和人工智能算法等技术的发展,近年来数码相机显著提升了拍摄质量,不断优化用户体验,满足了更多细分市场的个性化需求。2025年3月,CIPA(日本国际相机影像器材工业协会)公布数码相机行业数据,2022年至2024年,全球数码相机出货量分别为801.16万台、772.05万台和849.02万台,其中2024年全球数码相机出货量同比增长

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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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全球数码相机出货量及出货金额

数据来源:CIPA

3、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平板显示行业技术的变革及下游行业新态势的出现引领了背光显示模组行业在技术、市场及产品结构上的趋势。Mini-LED背光显示屏有望成为高端显示市场的最佳选择方案;车载背光显示模组市场规模在汽车智能化进程带动下得到快速提升;大屏化、轻量化已成为下游显示屏市场消费趋势;下游客户定制化需求更加突出。

(1)Mini-LED成为显示领域发展新方向

平板显示技术在TFT-LCD、OLED的基础上,得到较快发展,AMOLED、Mini-LED、Micro-LED等新技术相继出现。其中,Mini-LED芯片大小在50μm到200μm之间,可作为LCD背光、直显,Mini-LED背光技术在不改变传统LCD的后端背光显示模组(提供光源)+前端液晶显示(显示画面)的显示结构的前提下,通过减小背光晶片尺寸与缩短晶片间距等方式提高对比度、亮度、色彩还原等效果。Mini-LED背光显示屏凭借“薄膜化、微小化、分区化”优势,在画质、饱和度、对比度等要素上均能达到目前市场高端显示方案所需的显示效果,与此同时,Mini-LED背光显示屏的产品稳定性和成本优势明显。

Mini-LED终端应用场景丰富,在车载显示、电视、笔记本电脑、VR等领域均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其中,车载显示将成为Mini-LED的重要市场。由于车载显示器对工作温度、工作时长、产品稳定性及可靠性高于消费电子产品,这限制了OLED屏幕在车载显示市场的开拓,而车用Mini-LED背光显示器凭借在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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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效果、使用寿命和成本上的综合优势,成为车厂高端显示的首选方案。经综合比较,Mini-LED在对比度、寿命、反应时间、运作温度、功耗等方面优于LCD、OLED;在成本、制程等方面优于Micro LED。根据亿渡数据预测,2026年Mini-LED背光显示模组市场空间将达到1,250亿元。

(2)车载显示成为显示行业下游主战场

显示行业下游应用广泛,主要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电视、台式显示器等,随着信息技术的加速迭代及智能化趋势的不断推进,显示屏作为人机交互的界面,其市场规模在下游市场智能化带动下不断扩大,其中,汽车行业整体发展的新态势更是直接带动了车载液晶显示这一细分领域的蓬勃发展。

汽车行业目前正经历电动化、智能化变革,近年来全球新能源车渗透率不断提升;车载显示是智能化入口,是智能座舱的重要载体,主要包括液晶仪表盘、中控屏、抬头显示即HUD、流媒体后视镜等,以特斯拉、比亚迪为代表的新能源车企均在车载显示领域进行积极布局,预计全球智能座舱中的中控显示、液晶仪表、抬头显示、流媒体后视镜合计市场规模将从2022年的1,908亿元提升至2026年的2,937亿元,对应CAGR为11%。目前,中大尺寸多功能可触摸的显示面板已逐步替代传统的中控系统,成为汽车尤其是新能源汽车的标配。基于全球汽车市场庞大的市场空间及新能源汽车的持续渗透,车载显示将成为显示行业下游主战场,车载背光显示模组市场规模将得到快速提升。

图:汽车智能座舱中车载屏幕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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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屏化、轻量化已成为下游消费需求趋势

随着汽车智能化程度提升及智能化渗透率提升,汽车智能化进程提速,各大车厂在智能化赛道的竞争加剧,车载显示呈现大屏化、多屏化、轻量化的特点。大屏化方面,在特斯拉、比亚迪、理想等新能源车企开始采用15-17英寸的大屏后,车载显示屏大尺寸配置逐渐成为车企潮流。据统计,2024年1-8月,中控屏尺寸占比方面,15英寸及以上的大屏幕占比为17%;10至15英寸的屏幕占比为68%;而7至10英寸的屏幕占比为15%。大屏化已成为车载显示屏主流,近年来车载大屏占比保持较高增速。

时间/尺寸大于15英寸大于10英寸小于等于15英寸大于7英寸小于等于10英寸小于等于7英寸
2024年1-8月份17%68%15%-
2023年1-8月份8%66%24%2%

数据来源:盖世汽车研究院智能座舱配置数据库;盖世汽车研究院分析

图:大尺寸车载显示屏

多屏化方面,随着智能座舱技术的发展,汽车座舱不仅提供基本的驾驶辅助功能,还包括信息娱乐系统,多屏化可以更好地满足这种多样化的需求,提供更丰富的用户体验;多屏化通过分布在车辆不同位置的多个显示屏,使得驾驶员和乘客可以通过触控、语音、手势等多种方式进行交互,提高了驾驶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根据IHS Market预测数据,全球单车携带3块及以上屏幕的车辆占比将从2022年的1%提升至2030年的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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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多屏智能座舱示例图

轻量化方面,在“双碳”政策及燃油车减排目标下,汽车轻量化发展刻不容缓。汽车重量每降低100kg,燃油车百公里可以节约0.5L燃油,在减重10%与20%的情况下,能效分别提升3.3%和5.0%;而采用电驱动的新能源汽车减重对于能耗提升更加显著,电动车减重10%与20%的情况下,能效分别提升6.3%和

9.5%。车载显示屏幕作为汽车主要零部件之一,其轻量化成为影响整车轻量化实现的重要环节。目前,汽车轻量化概念在车身制造、汽车结构件方面快速渗透,国内多家上游厂商正积极布局汽车轻量化项目,包括汽车大型一体化项目、汽车轻量化核心零部件项目及核心压铸设备等。

(4)下游客户定制化需求更加突出

随着万物互联带来应用场景多样化,多元化的技术和产品层出不穷,传统规模化的标准产品已难以满足众多用户的不同需求。为满足液晶显示行业下游需求个性化更加突出的发展趋势,液晶显示模组企业和背光显示模组企业需要在接受订单到产品设计、原料采购、样品生产、产品检测、批量生产等环节,更加突出和强调柔性化和及时响应,才能及时满足众多客户对不同规格产品的订单需求。

(三)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客户认证及客户资源壁垒

背光显示模组是直接影响液晶显示器性能的关键组件,因此知名的液晶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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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生产商以及下游零部件制造商非常重视供应商选择,在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考察和全面的认证,确保供应商的研发能力、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等都能达到认证要求后,才会考虑与其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背光显示模组为液晶显示模组核心器件,成为合格供应商后,若无质量及供应问题,背光显示模组企业会与其下游客户形成高度信任的合作关系。为保证供应稳定,下游客户通常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因此,背光显示模组行业具有较高的客户认证和客户资源壁垒,新进入企业很难在短期内获得下游大型知名客户的认可。

2、技术壁垒

背光显示模组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生产工艺、客户定制化、产业新技术储备等方面。背光显示模组行业生产工艺相对复杂,综合了光学设计、模切、五金冲压、精密模具制作、注塑成型、产品精密组装等多个工艺流程,每个环节的技术水平都会对背光显示模组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产生直接影响,尤其是车载显示领域,客户一般对使用寿命、产品稳定性、工作环境耐受度等产品性能具有更高要求,企业需要大规模生产的生产经验及与客户共同开发的产品开发经验。

背光显示模组行业呈现针对下游客户的独特要求“定制化”生产的特点,由于下游客户大多为汽车产业链客户,汽车产业目前正在经历“智能化、轻量化、电动化、网联化、共享化”的发展变革,车载显示屏正在朝“大屏化、多屏化、轻量化”方向发展,产业技术更新迭代较快,故需要背光显示模组企业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设计出符合要求的产品,并可以保质保量的大规模及时供货,这对车载背光显示模组企业提出了较高的研发要求。

背光显示模组行业新技术相继出现,其中,Mini-LED背光显示屏凭借“薄膜化、微小化、分区化”优势,在画质、饱和度、对比度等要素上均能达到目前市场高端显示方案所需的显示效果,将成为车载显示未来新技术的主要方案。除此之外,大屏化、曲面屏、异形屏等新技术也在逐渐更替传统技术。这些产业新技术的储备,需要企业不断提升自有研发项目的投入,在不断试错不断改进下,实现新技术的提前储备。

综上,生产工艺、客户定制化、产业新技术储备对背光显示模组企业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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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和制程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进而形成了本行业的技术壁垒。

3、规模和产业链壁垒

背光显示模组行业具有典型的规模效应,行业企业在生产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固定成本将得到有效分摊,边际生产成本会逐步下降,规模效益逐步显现,从而在产品单位成本上占据优势。其次,企业生产规模越大,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越强,其原材料品质和交期越能得到保证。下游液晶显示模组企业为了保证供应和品质稳定,同一类器件一般只会选择几家供应商持续供货,这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以保证客户订单能按期完成。此外,由于背光显示模组的研发和制造具备较多的工序,因此行业企业一般需具备较强的光学设计、模切、五金冲压、精密模具制造和注塑成型等整合能力,形成完整的自主一体化产业链,方能做好品质管控、有效降低成本、保证交货期,赢得客户满意、获取利润空间。新进入企业通常销售规模较小,同等技术条件下难以在成本管控上和先入企业竞争。

4、资金壁垒

背光显示模组厂商的生产经营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主要资金投入包括生产厂房建设、专业设备购置、技术研发、购买原材料和流动资金等。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尤其在高端背光显示模组的研发和生产领域,无尘生产车间的建设、先进生产设备的资金投入巨大。新进入企业在业务开展初期体量较小,通常难以获得资金进行大规模设备投资。在流动资金方面,由于本行业交货量大、交货周期短,行业企业必须拥有充足的流动资金保障企业的日常运营。这些特点均决定了新进入厂商必须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因此资金因素构成了进入本行业的壁垒。

(四)行业技术水平与特点

公司核心产品为背光显示模组,下游客户主要为液晶显示器生产商以及国内外汽车零部件制造商,产品主要用于车载领域及相机、VR等消费领域。车载液晶显示器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智能座舱的发展和需求迭代,以及整车厂受益于智能座舱带来的车内新增量,车载屏幕作为人机交互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车型差异化的卖点。随着液晶仪表、大尺寸中控、副驾驶娱乐屏和后排娱乐屏等配置的增加,单车内平均屏幕数量也在持续提升。车载液晶显示器市场在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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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下,预计未来几年内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行业发展至今主要呈现以下几种特点:

(1)顺应汽车轻量化发展趋势,行业对车载显示屏的轻量化要求相应提升随着世界各国“碳达峰、碳中和”等减排目标的提出,各个行业都开始进入“减碳进程”。汽车行业因其产业链长辐射面广、碳排放总量增长快、单车碳强度高的特点,已成为全球碳排放管理的重点行业之一。2020年10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指导,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牵头组织编制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确立了汽车轻量化的发展方向,轻量化已成为汽车行业主要发展趋势之一。随着“汽车轻量化”在行业的渗透率不断提升,车载显示屏作为车身核心部件已成为轻量化优先渗透区域,客户对产品需求也随之升级。

(2)新型显示技术不断升级,对行业内企业的研发、制造能力提出新要求随着汽车智能化趋势的演进,车载显示领域大屏化、多屏化、曲面屏、异形屏等新模式层出不穷,Mini-LED、Micro-LED等新技术不断涌现,对于行业内企业在新产品和工艺研发、模具开发制造、结构件生产、导光板等精密组件生产、电子器件组立等方面均提出了新的要求。

(五)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以及区域性特点

在行业周期性方面,公司产品下游主要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技术发展以及汽车、消费等应用领域供需等因素的影响,例如新能源汽车智能化、大屏化、多屏化带动了产业内对于背光显示模组在大屏、多屏、曲面屏、异形屏上应用需求的大幅提高,进而带动背光显示模组整体产能的释放和结构的升级。此外,行业主要厂商产能规划与供给也会对行业整体发展形成周期性的供需波动。在行业季节性方面,背光显示模组产品一定程度受下游汽车、消费电子消费周期性影响;在行业区域性方面,背光显示模组产品受供应链分布、市场需求、贸易政策和技术发展等因素影响,如东亚地区是全球显示面板和背光技术的主要生产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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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业上下游产业关联情况

1、与上游行业的关系

光学膜材、FPC和LED、塑胶粒、金属材料等是公司主要原材料,上游行业的供应情况、价格变动及产品质量均可能对本行业的经营造成影响。供应方面FPC和LED组件、中低端光学膜材及胶框类塑胶粒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在国内外具有大量的生产企业,竞争较为激烈,不存在供货渠道单一、产品垄断的情况,背光显示模组企业对原材料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强;而高端光学膜材由于技术要求较高,目前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及美国部分企业;导光板类塑胶粒的生产商则集中为日本住友、日本出光和三菱集团等企业,背光显示模组企业对这类原材料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弱。

2、与下游行业的关系

背光显示模组下游为液晶显示模组企业,液晶显示模组应用广泛,涵盖汽车电子领域(车载显示屏)、消费电子领域(手机、平板电脑等)以及专业显示电子领域(医疗显示仪、工控显示屏等)。液晶显示模组企业为应对市场需求和竞争,对其供应商背光显示模组的产品品质、供应能力、性能稳定性要求较高,一般其选定供应商后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不会轻易变换。

四、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

(一)行业竞争格局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车载显示领域,是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少有的聚焦于显示模组的生产商,从细分行业上来看,公司受汽车产业链竞争格局的影响较大。

汽车产业链呈现金字塔式的多层级体系,产业分工明确,整车厂商通常向一级供应商采购集成化、系统化的总成产品,一级供应商会向二级供应商采购零部件,而二级供应商再逐级向下级供应商采购,从而形成汽车零部件的供应链条。整车厂商出于质量稳定性、供货稳定性等考虑,对一级供应商考核严格,一旦确定,整车厂商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而这种供应商认证特点从上至下延续至汽车全产业链,汽车产业链竞争格局相对稳定,产业链集中度相对较高。

由于车载背光显示模组属于专业显示器件,技术门槛相对较高。公司主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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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均为产业链上游全球知名的液晶显示器生产商以及著名汽车零部件制造商,这些客户与公司均保持了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专注于背光显示模组尤其是车载背光显示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以及一体化的生产能力,已成为全球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领域领先企业之一。在技术研发方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23项,公司始终秉持“技术先行”的发展战略,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不断加强自有研发项目的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取得了相应产出,形成大型背光开发、主动防窥背光显示技术、视野角亮度可调节背光显示技术、VR用超薄Mini-LED背光、3D曲面屏贴合关键技术、智能表面显示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助力公司在智能座舱动态防窥背光模组、智能座舱超大屏幕背光显示模组、多联屏全贴合以及曲面3D贴合技术、Mini-LED式样背光显示模组及Mini-LED VR背光技术等新品及行业领先技术的开发及客户开拓等方面取得多项进展。

在生产制造方面,公司不断提升生产内制率,拥有背光显示模组产品所需的导光板、五金件、注塑件等完整的产品生产线;同时,公司在产品导入期积极参与客户研发过程,在产品量产期通过一体化的生产能力,快速响应客户需求,通过产品和服务赢得了众多客户信赖。

得益于公司在技术创新、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优势,公司在客户开拓工作方面持续取得进展,在车载领域客户开拓方面,在深耕现有战略客户基础上,公司还持续加大力度开拓新的优质战略客户。同时,公司加快了新能源汽车客户的开发力度,为进一步开拓新能源车载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其他领域客户开拓方面,公司已进入全球著名游戏机客户及VR客户的供应体系,未来将成为公司又一业绩增长驱动力。

(三)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

1、同兴达(002845.SZ)

同兴达成立于2004年4月,于2017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同兴达主要从事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中小尺寸液晶显示模组、触显一体化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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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摄像头模组,产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仪器仪表、车载等领域。同兴达产品主要为中小尺寸液晶显示模组、触显一体化模组、摄像头模组,是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核心部件。同兴达2023年末总资产833,036.19万元,净资产271,261.2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851,402.86万元,净利润4,782.75万元。

2、聚飞光电(300303.SZ)

聚飞光电成立于2005年9月,于2012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聚飞光电专业从事SMD LED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背光LED器件和照明LED器件。聚飞光电2024年末总资产598,914.90万元,净资产373,367.0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05,343.13万元,净利润33,869.87万元。

3、隆利科技(300752.SZ)

隆利科技成立于2007年8月,于2018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隆利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LED/CCFL背光源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企业,一直专注于背光显示模组的研发和生产,客户主要为京东方、天马、信利、深超光电、TCL、帝晶光电、合力泰等液晶显示模组企业。隆利科技2023年末总资产179,142.88万元,净资产109,695.3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02,625.47万元,净利润4,566.96万元。

4、翰博高新(301321.SZ)

翰博高新成立于2009年12月2日,于2022年8月在创业板转板上市,为背光显示模组综合方案提供商,集光学设计、导光板设计、精密模具设计、整体结构设计和产品智能制造于一体,主要产品包含背光显示模组、导光板、精密结构件、光学材料等相关零部件。翰博高新2023年末总资产466,453.65万元,净资产142,325.0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16,291.31万元,净利润5,338.57万元。

5、宝明科技(002992.SZ)

宝明科技专业从事LED/CCFL背光源及触摸屏研发、生产和销售,已进入京东方、天马、信利、华显光电、德普特、东山精密、立德通讯、深超光电、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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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光电等企业的供应链体系,产品被应用于华为、小米、OPPO、vivo、三星等知名品牌的终端智能手机上。宝明科技2023年末总资产251,118.88万元,净资产82,592.6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32,063.68万元,净利润-12,571.30万元。

(四)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1、竞争优势

(1)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以及稳固持续的客户合作关系

车载显示与普通消费电子不同,其产品寿命、产品抗振、耐高低温、安全性等方面具有更高标准和要求,而背光显示模组作为液晶显示器的核心组件,对液晶显示器的核心性能具有直接且重要的影响。因此,车载领域客户供应商选择十分严格,一般经过前期工厂考察评判、整改验收、小批量供货等环节后,才能进入批量供货阶段,为了保持供应的稳定性及保证产品质量,车载领域客户一经选定供应商往往不会轻易更换。同时,由于车载领域产品更迭较快,背光显示模组供应商也须参与到下游客户高层级产品研发中,共同推动新产品的开发。因此,车载背光显示模组厂家与下游客户合作更稳定、更密切。凭借突出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高效高质的产品供应能力和即时响应能力。公司已与全球知名液晶显示器生产商,建立了合作、信任、共赢和协同发展的合作关系。根据CINNO Research研究数据,目前全球车载面板厂商的出货量集中,公司与天马、友达、JDI、LGD、群创、夏普、华星光电等出货量靠前的龙头厂商均已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同时,优质客户群体和良好客户关系,也增强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知名度、美誉度,在车载领域液晶显示器件需求稳步增长的大背景下,有利于持续吸引更多优质客户与公司展开合作,让公司在竞争中占据相对有利的地位。

(2)生产经验、技术研发能力优势

公司在长期从事背光显示模组生产的经营活动中,为更好的响应客户要求,通过完善产品生产链条,不断提高生产内制化水平。同时,在长期生产中,公司在生产管理、工艺设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车载背光显示模组属于专业的显示器件,公司2008年开始进军车载领域,至今已有10余年。车载领域技术门槛较高,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创新,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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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升技术实力作为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在长期生产实践中,公司掌握了模具开发制造、结构件开发和生产、导光板开发和生产、电子器件组立等环节关键技术,拥有高精密度、高一致性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并形成了以高亮度导光板开发、薄型导光板开发、直下型背光源开发、超窄边框背光源开发、大尺寸背光源开发、模组贴合、Mini-LED等为主体的核心技术体系。依托高端的研发软件平台和先进的研发硬件设施,通过与下游面板厂商和整车厂建立高效的联动开发体系,保持产品同步开发,使公司具有快速的开发响应速度,保持行业领先优势。公司培养了一支专业过硬、素质较高、具有国际视野的研发队伍,并与客户开展密切的研发合作,积极争取在产品引入前期便与客户同步设计开发,为客户提供从产品开发到量产的全方位服务。同时,公司结合客户信息和市场导向,进行前瞻性的技术研发活动,致力保持和巩固公司在车载背光领域的技术优势。

(3)全产业链优势

公司贯通了新产品和工艺研发、模具开发制造、结构件生产、导光板等精密组件生产、电子器件组立、OCA/OCR贴合等背光显示模组研发和生产主要环节,背光显示模组生产所需模具、结构件、导光板等精密器件均能自行生产。公司健全的产业链,能有效减少部件从外部订购、配送的时间,缩短产品交货期,同时更有利于管理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使公司拥有较高生产灵活性和较强的快速响应能力,在终端产品快速更迭的背景下,可快速、高效、低成本的响应客户的定制需求,可有效保护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为公司大规模专业化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增强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4)产品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专业从事背光显示模组等产品生产,为提高生产效率、有效控制成本,通过多年的生产管理实践,公司已形成了标准的业务流程与生产服务模式,在产品体系打造、品质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且行之有效的经验。公司建立了良好的质量控制体系,在产品品质控制方面,公司先后引入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打造了专业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团队,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手段,对产品设计到最终的产品交付的每个过程,都予以周密的管理和监控,充分保证产品品质。针对公司研发、采购、生产等具体环节,公司制定了质量管理手册,将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具体化、流程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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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到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通过高效的质量管理保证公司产品的良率,降低产品成本、提升生产效率。

公司引进了众多先进的试验设备和精密检测设备,如成份分析仪、表面性能测量仪、辉度测量仪、色度测量仪、平面激光测量仪、二次元测量仪、三次元测量仪、AOI检查机、信赖性试验机、振动试验机等,在有效地提高了检测效率的同时,确保了产品的性能和精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拥有千级无尘车间面积10,000余平方米、万级无尘车间面积10,000余平方米,具备良好的洁净生产条件,最大程度保证了产品的洁净度,满足了背光显示模组等产品生产的高洁净度要求。

同时,公司建立了严格供应商管理体系,确保公司各类生产资源供应的及时、稳定,并加强对外协厂商质量管理,力争做到全流程品质管理。

公司优秀的质量管理体系有力保证了产品性能和质量稳定性,赢得了客户的信赖,为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和管理保障。

(5)富有经验的管理团队和高效的综合管理能力

目前,背光显示模组厂商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技术、品质要求提升、产品创新加快等新的变化,对企业管理团队在研发、生产、品质管理、资金运用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验丰富且具有前瞻性战略思维的管理团队作用更加凸显。发行人主要管理团队成员均在相关行业服务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在产品研发、生产管理、品质控制、市场开拓等方面均有深刻的理解和丰富经验,能够及时获取客户诉求和行业发展趋势,把握公司的新兴业务和未来发展方向,不断挖掘和实现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富有经验的管理团队将有利于公司在多变的商业环境和市场竞争中稳中求进。

2、竞争劣势

公司的现有产能,不能满足市场未来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需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及时扩充产能,提升规模效应,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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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业务模式、产品及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智能显示组件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形成了以车载显示产品为核心,数码相机、VR、游戏机等消费电子显示产品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布局。此外,公司还研发、生产、销售橡胶件、五金件等产品。公司是全球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领域领先企业之一,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不断加深的一体化生产能力,持续打造技术领先、质量过硬、服务周全的优质产品,与天马、JDI、夏普、LGD、伟世通、华星光电等全球知名液晶显示器生产商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终端主要应用于全球知名整车厂商及新能源汽车品牌。

(二)主要产品与服务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智能显示组件。公司产品满足终端产品一定功能或性能需求,产品呈现定制化、规格品类多、批次多的特点,部分产品示例如下:

产品应用领域产品图示主要用途主要应用图示
背光显示模组车载显示领域液晶显示器件的重要组件,最终应用于汽车中控、导航仪、仪表盘等
消费电子领域液晶显示器件的重要组件,主要应用于VR产品、手机、游戏机等
液晶显示模组主要系数码单反相机的显示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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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应用领域产品图示主要用途主要应用图示
智能显示组件主要系汽车驾驶舱具备显示、装饰、触控等功能的智能组件

(三)主要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即按照客户订单或客户交货计划的排程采购原辅材料。对于进口周期较长的原材料,公司会根据对下游客户的订单预测,储备合理库存,以提高订单响应速度。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LED灯珠、光学膜材、FPC、塑料粒子、电阻、钢材、模具配件、LCD等。公司具体采购工作由采购部向供应商下达订单完成,公司采购方式包括:直接向生产厂家采购或向其代理商采购。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名录制度,同时由生产管理部门,依据成本降低计划、品质改善计划、新产品开发计划以及公司发展需要,收集市场资料,寻找潜在供应商。对新纳入的供应商经过采购部门调查、生产管理部门和品质保证部门评价、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开展合作。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生产模式,主要产品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智能显示组件等,均系根据客户订单生产。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客户的需求计划,制定公司的生产计划,然后每周进行细化更新月度生产计划,发布生产指令,安排品质管理部门、制造部门推进生产工作;制造部门根据日生产工作指令按时、按质、按量进行生产,当出现异常时向生产管理部门反映。

为保障产品质量,公司建立了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对原料、在制品和成品都按规定的编号或标记进行标识,公司品证部门和制造部门检验人员负责对生产过程及各流程节点制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公司存在外协加工,主要涉及喷涂、CNC裁切等工序。公司制定了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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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厂家选择标准,对其生产设备数量、状况、生产能力、人员、场地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价;同时公司对外协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品证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全面质量检测。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通常主动进行客户开发,采取直接沟通、商务谈判的方式获取订单;同时,客户亦根据终端市场的需求主动与公司进行对接。公司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客户主要为液晶显示器生产商及汽车零部件制造

商。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议价能力与客户确定销售价格,并根据客户的经营实力及信用等级与客户确定信用期限。

公司目前产品主要以外销为主,公司外销分为直接境外销售和境内外销,其中境内外销包含保税区销售和深加工结转销售。公司主要通过美元结算,少部分以日元、人民币结算,支付方式主要为银行转账以及银行承兑汇票。

(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情况

1、发行人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期间项目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智能显示组件
2024年度产能(万件)2,960.00150.00110.00
产量(万件)2,417.2790.9292.89
产能利用率81.66%60.61%84.45%
销量(万件)2,406.1090.4891.29
产销率99.54%99.52%98.28%
2023年度产能(万件)2,960.00150.00110.00
产量(万件)2,605.5858.60101.11
产能利用率88.03%39.07%91.92%
销量(万件)2,581.7658.31101.49
产销率99.09%99.51%100.38%
2022年度产能(万件)2,960.00150.00110.00
产量(万件)2,214.2274.28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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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项目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智能显示组件
产能利用率74.80%49.52%47.87%
销量(万件)2,211.8974.0852.31
产销率99.89%99.73%99.34%

注:报告期内,各生产线标准产能=生产线瓶颈工序标准工时下主要规格尺寸产品日产能*每年工作天数

2、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背光显示模组151,575.4374.77%116,789.5174.49%105,760.2077.84%
液晶显示模组14,421.387.11%8,931.715.70%9,070.086.68%
智能显示组件22,924.9511.31%18,534.7311.82%6,675.184.91%
橡胶件7,963.613.93%6,875.744.39%7,593.195.59%
五金件1,731.010.85%2,108.951.35%3,184.202.34%
其他4,118.372.03%3,536.462.26%3,590.612.64%
合计202,734.76100.00%156,777.10100.00%135,873.4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和智能显示组件为主,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89.43%、92.01%和93.19%。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32,259.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13,250.666,012.36-7,238.3054.63%
机器设备46,355.2922,803.21300.9623,251.1350.16%
运输设备845.07712.430.03132.6115.69%
电子设备5,601.664,433.502.771,165.3920.80%
其他设备1,929.061,450.826.53471.7224.45%
合计67,981.7535,412.32310.2932,259.1547.4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3,452.98万元,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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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为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3,191.98万元,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92.44%。

六、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公司将持续专注于背光显示模组尤其是车载背光显示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与创新能力;逐步提升生产内制率,完善产品生产线,通过一体化的生产能力,快速、高效的响应客户需求,在深耕存量客户基础上,持续开拓新的优质战略客户。

(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作为车载背光显示模组行业领先企业,始终坚持主业为核心发展,未来将继续巩固和提高现有主营产品的市场份额,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在深耕传统国外客户业务的基础上,扩大国内车载显示市场布局,积极顺应汽车智能化、轻量化、电动化、网联化、共享化的发展趋势,深入挖掘市场机会,积极布局新兴车载显示业务领域。同时,充分发挥公司的核心技术储备及产品开发优势,实现车载与消费电子显示产品共同发展的多元化产品结构,满足下游各应用领域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力争成为中国显示行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规模化供应商。

七、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一条中提及的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一)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4年末,除应收账款、存货、货币资金等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显著相关的会计科目外,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财务性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3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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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账面价值财务性投资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398.37
3衍生金融负债166.60

1、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4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投资类别投资额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持股比例
重庆伟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受让股权400.00-78.9140.00%

2021年10月26日,公司签署协议受让重庆伟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0.00%的股权,公司对重庆伟时的投资系为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发展战略及未来规划,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4年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投资类别投资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持股比例
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光学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玻璃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增资3,500.003,898.373.98%

根据东超科技官网(http://www.easpeedtech.com/)介绍,东超科技先后承担国家重点研发专项3项、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3项、合肥市重大新兴产业专项若干项,并建成安徽省新一代光学成像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安徽省新型显示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空中交互式成像技术与显示材料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构建了国际一流的新型显示研发平台,主导编制了该技术的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和学术专著。

东超科技自主研发的可交互空中成像技术,2020年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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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2022年3月,荣获科技部首届“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总决赛最高奖;2024年10月,斩获第76届德国纽伦堡国际发明展金奖等众多荣誉。该技术通过核心产品——负折射平板透镜,应用光场重构原理,将发散的光线在空中重新汇聚,从而形成不需要介质承载的实像,结合交互控制技术,可实现人与空中实像的直接交互。

车载领域是空中成像技术实现落地的目标市场之一。东超科技利用自主研发的新型显示材料能够实现车载显示屏的空中成像,以及与空中成像的可交互操作。该技术可应用在部分高端车型,用于替代目前传统的液晶触控仪表盘。公司投资东超科技,是计划利用自身在车载领域的资源,共同开发新型空中成像车载显示产品,是一种对前沿技术的提前布局,有利于保持公司对行业发展方向的敏感性,提高行业前瞻性,拓展行业内潜在客户及销售渠道,具有产业协同性,并非以短期获利为目的。因此公司对东超科技的投资属于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的战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衍生金融负债

截至2024年末,公司衍生金融工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项目金额
衍生金融负债远期外汇买卖合约166.60

公司的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为远期外汇买卖合约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远期外汇买卖合约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公司与银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按照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算或售汇业务。当结售汇合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高于实际汇率时,造成汇兑收益,形成衍生金融资产,反之,形成衍生金融负债。

公司经营业务存在以外币计价的产品出口贸易,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止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公司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因此,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投资,防范汇率风险,符合公司特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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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本次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类金融业务、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综上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公司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有关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八、违法行为、资本市场失信惩戒相关信息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

九、同业竞争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智能显示组件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汽车、VR、数码相机、小型游戏机、平板电脑、手机、智能家居、工控显示等领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渡边庸一控制的其他企业为韩国GS公司,韩国GS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不动产业务、批发零售业务、不动产租赁服务、贸易业务,与公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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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业务存在显著区别,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渡边庸一作出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全资、控股公司以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下同)目前未从事与发行人现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的业务活动,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2、在本人拥有发行人控制权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届时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的业务活动。

3、如果本人及本人届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本人及本人届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在通知中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届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及本人届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经发行人同意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5、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及发行人全体股东权益而作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予以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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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境外生产经营和拥有资产情况

(一)日本伟时

公司名称WAYS株式会社
公司法人等编号0900-01-008545
成立时间1983年4月11日
主要经营地日本山梨县都留市鹿留1366番地
代表董事井上勤
已发行股本1,000万日元
经营范围1、精密机械零件的生产、加工、组装、施工和销售;2、精密机械零件的包装;3、各种半导体、液晶产品和电子零件的企划、设计、制造、销售和进出口;4、上述各项附带的一切业务
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其100.00%股权

最近一年,日本伟时(未合并东莞伟时和伟时亚洲)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4年末
总资产18,694.40
净资产1,096.66
营业收入57,471.03
净利润-35.76

注:容诚会计师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时对上述2024年度/2024年末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二)香港伟时

名称伟时亚洲有限公司(WAYS ASIA LIMITED)
注册证书编号19423821
登记地址香港观塘兴业街31号兴业中心12A室
股本总额1,000万元港币
成立日期1995年7月13日
所在地区中国香港
业务性质贸易
股权结构发行人通过日本伟时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香港伟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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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4年末
总资产3,223.67
净资产583.09
营业收入7,218.77
净利润-7.12

注:容诚会计师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时对上述2024年度/2024年末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三)越南伟时

名称越南伟时科技有限公司(VIETNAM WAYS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企业登记证编号0202249423
登记地址越南海防市海安区东海2区亭武-沙海经济区地段CN4G,DEEP C-2B 工业区B1~B4栋
股本总额5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24年7月11日
所在地区越南
经营范围背光显示模组及相关的电子元件、导光板和背光配件的生产,橡胶件生产,模具设计和生产、货物进出口贸易等
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其100.00%股权

最近一年,越南伟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4年末
总资产5,832.45
净资产3,342.95
营业收入-
净利润-184.43

注:容诚会计师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时对上述2024年度/2024年末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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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受益汽车产业规模托底及产业新趋势,车载显示市场规模继续提升在全球碳中和战略推动下,汽车产业正经历结构性变革与转型升级,新能源汽车已成为驱动行业增长的核心引擎。根据EVTank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突破1,824万辆,较2017年实现47.16%的年均复合增长率,预计2030年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攀升至4,405万辆,显示出强劲的可持续发展动能。这一趋势有效激活全球汽车市场复苏进程,全球汽车产业规模仍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与此同时,在"电动化、轻量化、智能化"的核心发展方向下,汽车电子产业同步呈现高速增长态势。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研究表明,2023年全球汽车电子市场规模已达2,596.3亿美元。作为汽车电子的重要组成部分,车载显示市场也迎来了自身发展的新浪潮,目前,车载显示行业逐步向大屏化、高清化、分屏化和个性化方向发展,中控屏、双联屏、车载娱乐屏等新产品的市场份额不断提升;同时,根据头豹研究院数据,2019年中国汽车单车屏幕数量为1.75块,而根据高工智能汽车研究院监测数据,2024年1-6月该数据已提升至2.03块。按Global Market Insights预计,2032年全球车载显示领域市场规模将达到35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450亿元,2024年至2032年复合增速保持10%。

2、“碳中和”背景下,轻量化是汽车行业的发展方向

节能减排已成为全球各国的共识,包括中国在内的主要经济体国家均以不同形式提出了“碳中和”目标。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制造业大国,我国目标于2030年实现碳达峰,于2060年实现碳中和,节能减排任重道远。

汽车行业是各主要经济体国家的支柱产业之一,其产业链条长、碳排放量大,减少汽车行业碳排放成为了实现“双碳”目标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汽车的轻量化就是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汽车的装备质量,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降低排气污染。根据测算,汽车重量每降低100kg,燃油车百公里可以节约0.5L燃油,在减重10%与20%的情况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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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分别提升3.3%和5.0%;而采用电驱动的新能源汽车减重对于能耗提升更加显著,电动车减重10%与20%的情况下,能效分别提升6.3%和9.5%。

2020年,特斯拉率先推动一体化压铸技术,通过制造变革为汽车行业轻量化插上翅膀。目前,行业轻量化技术路线已明晰,且随着节能减排标准持续升级及新能源进程加速,整车厂及零部件厂商对轻量化需求愈发迫切,轻量化已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大趋势。

3、伴随汽车智能化发展,车载显示新技术不断涌现

伴随新能源汽车快速兴起,汽车智能化加速发展,大屏化、曲面屏、异形屏、Mini-LED、Micro-LED等车载显示新技术不断涌现。其中,Mini-LED通过采用更精准的分区调光技术,进一步优化屏幕的显示画质和对比度,高度还原真实世界的色彩与亮度,同时具备超低功耗。Mini-LED技术在2021年迎来规模化商用的元年,渗透率不断提高,逐渐成为显示行业的新增长点,并将推动LED行业进入新一轮的景气周期;而Micro-LED作为备受瞩目的下一代显示技术,显示性能更为优异,拥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发展空间。

车载显示产品相较消费电子产品对稳定性、可靠性、环境适应性的要求更高,因此新型显示技术的发展既为车载显示行业提供了新的增长点,也将推动行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门槛。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把握轻量化、新型显示技术发展趋势,巩固公司市场领先地位

轻量化、智能化已成为汽车行业主要发展趋势之一,相应成为影响车载显示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轻量化方面,车载显示屏的轻量化主要通过车载显示模组中结构件的轻量化来实现。目前,公司客户订单中大屏化、多屏化等新型产品占比逐步爬升,该类订单对产品中结构件的轻量化要求不断提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入将补足公司轻量化结构件生产能力、打通轻量化车载显示模组生产全链条,以顺应、满足客户新订单需求。智能化方面,智能座舱在带动车载显示领域大屏化、多屏化、曲面屏、异形屏等新模式的同时,亦推动着Mini-LED、Micro-LED等新型显示技术在车载显示领域的迭代应用,公司已成功实现了多款超大型背光模组、Mini-LED背光显示模组的开发及量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入亦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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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增强公司在上述新型显示技术产品领域的生产制造能力,进一步巩固自身的竞争优势和市场领先地位。

2、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提升抗风险能力

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8.68%和44.53%,指标上升幅度明显。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增强资本实力,从而实现资本结构的优化,增强财务稳健性及资金实力,提升抗风险能力。同时,募集资金的投入将为公司经营发展带来有力支持,提升综合竞争力、巩固市场地位,有助于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文件中予以披露。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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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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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61,651.5938,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71,651.5948,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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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渡边庸一直接持股数为12,457.64万股,持股比例为58.53%,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渡边庸一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2024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伟时电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相关事项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八、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违反《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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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九、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4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入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融资规模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条中“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为2020年9月16日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0)第00538号),截至2020年9月22日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534,141,887.56万元。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为2024年11月29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不少于十八个月,融资间隔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条中“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上述规定”的规定。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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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000.00万元(含4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61,651.5938,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71,651.5948,000.0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全球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长期深耕车载显示行业。凭借持续领先的技术实力、优质稳定的产品质量及服务水平,公司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及可信度,并与天马、JDI、夏普、LGD、伟世通、华星光电等下游龙头企业长期良好的业务关系,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及持续、稳定的订单份额。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以客户需求为前提导向,在订单推动的基础上,对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市场的战略布局。公司借助与上述客户群体的深度绑定,及时获知产业趋势和客户产品轻量化诉求,确保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方案与客户需求的深度契合,为项目产能的有效消化提供了订单需求保障。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选址位于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广州路北、经二十一路西,计划总投资61,651.5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8,000.00万元,用于购置土地并新建厂房以及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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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顺应汽车轻量化发展趋势,满足客户订单需求

随着世界各国“碳达峰、碳中和”等减排目标的提出,各个行业都开始进入“减碳进程”。汽车行业因其产业链长辐射面广、碳排放总量增长快、单车碳强度高的特点,已成为全球碳排放管理的重点行业之一。2020年10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指导,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牵头组织编制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确立了汽车轻量化的发展方向,轻量化已成为汽车行业主要发展趋势之一。随着“汽车轻量化”在行业的渗透率不断提升,前后地板、电池盒体、中控台骨架、车载显示屏等车身核心部件已成为轻量化优先渗透区域,客户对产品需求也随之升级。车载显示屏的轻量化主要通过车载显示模组中结构件的轻量化来实现。目前,公司客户订单中大屏化、多屏化等新型产品占比逐步爬升,该类订单对产品中结构件的轻量化要求不断提高,公司核心客户需要公司背光模组产品在满足新型产品技术的同时,其模组结构件在结构、材料、技术上实现轻量化;与此同时,目前,国内汽车电子轻量化结构件市场供应尚不充分,无法在品质、交期、成本等各方面满足客户需求。因此,公司为顺应汽车轻量化发展趋势,更好更快的满足客户新订单需求,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补足自身轻量化结构件生产能力、打通轻量化车载显示模组生产全链条,进一步巩固自身在市场需求环境变化下的竞争优势。

(2)重点发展新型显示技术,进一步巩固公司市场领先地位

公司是全球车载背光显示模组的领先企业之一,凭借经过多年发展积累的竞争优势占据了市场领先的地位。

随着汽车智能化趋势的演进,车载显示领域大屏化、多屏化、曲面屏、异形屏等新模式层出不穷,Mini-LED、Micro-LED等新技术不断涌现。

公司2008年即进入车载显示行业,凭借十余年的发展,公司贯通了新产品和工艺研发、模具开发制造、结构件生产、导光板等精密组件生产、电子器件组立等背光显示模组研发和生产主要环节,在汽车智能化和电动化推进进程中,公司紧跟市场新需求与行业技术前沿,实现了主要产品在大屏、多屏、曲面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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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屏、Mini-LED等新需求上的技术迭代。目前,公司已成功开发并实现了超大型背光模组、Mini-LED背光显示模组产品的量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增强公司在新型显示技术产品领域的生产制造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市场领先地位。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产业政策的支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产品聚焦车载新型显示应用领域,根据2023年12月29日发布的发改委7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车载显示属于汽车产业及信息产业范畴中明确鼓励发展的领域。

其中,新型显示产业作为承载信息技术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一直以来均是国家产业政策扶持的主要领域。2020年9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409号),要求“加快新型显示器件等核心技术攻关”;2021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2024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到加快前沿显示技术的研究及突破,并在智能终端、智能网联汽车等场景推动新型显示技术的应用。与此对应,作为车载显示的主要应用场景,新能源、智能化汽车产业及与之伴随的汽车轻量化方向,同样成为近年政策的主要着力点。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委联合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智能汽车创新发展;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思路、原则及愿景;同时,根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指导、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牵头组织编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

2.0》,至2035年燃油车、纯电车整车轻量化系数将分别降低25%、35%,为汽车轻量化工艺、材料等细分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充足的政策空间。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产业政策鼓励领域,有望充分受益新型显示及汽车产业各项政策的叠加共振,具有良好的实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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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汽车智能化、轻量化趋势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构筑了可观的市场空间

伴随通信技术等基础设施的完善、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提升,智能化已成为当前汽车产业发展主流且不可逆的趋势。而作为智能化用车场景中人车交互的核心载体,车载显示产业相应成为上述趋势下优先受益的领域,大屏化、多屏化、联屏化更是成为主流路线,推动各类车载显示组件量、质的实质提升;加之汽车产业的整体复苏、新能源汽车的高景气以及显示技术的迭代演进,车载显示未来仍将保持良性增长态势,根据Global Market Insights数据,预计2032年车载显示领域市场规模将达到350亿美元、2024年至2032年复合增速达10%。

与此同时,“双碳”、节能理念正推动轻量化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主流,而智能化趋势下大屏、多屏车载显示的配置及使用,使得车载显示屏、尤其是其中结构件的轻量化成为影响整车轻量化实现的重要环节。目前,使用镁铝合金等轻质材料、采用半固态射出成型工艺的结构件较好地契合上述需求,在保证大屏、多屏配置模式下承重强度及稳定性的同时,显著降低了结构件整体重量,已逐步成为车载显示领域轻量化的主流解决方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聚焦于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拟拓展以镁铝合金等轻质金属为核心材料的轻量化车载显示模组结构件产品线,并在此基础上提升车载新型背光显示模组产能配置,产品方案契合汽车产业当前智能化、轻量化的主流发展趋势,具备可观的市场空间及业务增长前景。

(3)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了订单需求保障

公司是全球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领域的领先企业,长期深耕车载显示行业。凭借持续领先的技术实力、优质稳定的产品质量及服务水平,公司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及可信度,并与天马、JDI、夏普、LGD、伟世通、华星光电等下游龙头企业建立了长期良好的业务关系,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及持续、稳定的订单份额。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的客户群体与公司原有客户群体高度重叠,项目的实施是以客户需求为前提导向,在订单推动的基础上,对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市场的战略布局。公司借助与上述客户群体的深度绑定,及时获知产业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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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客户产品轻量化诉求,确保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方案与客户需求的深度契合,为项目产能的有效消化提供了订单需求保障。

(4)公司深耕车载显示领域所形成的技术积累、人才储备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奠定了实施基础

汽车轻量化的途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材料的轻量化:目前汽车轻量化材料有高强度钢、铝合金、镁合金、塑料、碳纤维等,考虑到成本、减重性价比及安全性能等综合因素,铝合金及镁合金材料成为了当前应用最为广泛、渗透最快的材料;2、工艺的轻量化:为实现轻量化材料的适配,模具的重复利用以及产品良率和安全性能的更高要求,一体压铸、射出成型等高压成型技术成为轻量化工艺的主流趋势;3、结构的轻量化:根据材料特性和性能要求,结合制造工艺对产品结构进行集成化、一体化设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的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是新型背光显示模组和轻量化镁铝结构件的结合,产品主要采用半固态射出成型、CNC、包胶、化成、涂装、固晶、电测、固化、组装等生产技术及生产工艺,并使用公司自行开发与制作的一体化模具进行生产,公司的技术积累和人才储备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奠定了实施基础。

技术积累方面,车载领域固有技术门槛较高,公司自进入车载显示领域以来,即着力于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始终将提升技术实力作为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经过长期的开发及实践,公司在车载新型显示模组及相关结构件领域均已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并熟练掌握了适配车载领域的高精密度、高一致性生产工艺;同时,基于与客户的深度合作绑定及前置化的产品开发模式,公司技术成果均立足于市场主流需求、满足产业发展趋势,确保了公司工艺技术的先进性与竞争力。

人才储备方面,公司已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团队成员均专注车载显示领域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在产品研发、生产管理、品质控制、市场开拓等方面均有深刻的理解和丰富的经验。在有效组织公司高效运营的同时,能够及时掌握客户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进而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及效益实现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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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实施主体与建设期限

“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伟时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将于2026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5、项目建设内容与投资概算

本项目选址位于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广州路北、经二十一路西,通过购置土地并新建厂房,以及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最终将具备年产433万件轻量化结构件、185万件显示模组的生产能力。本项目计划总投资61,651.59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8,0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建筑工程24,689.6614,560.91
2设备及软件购置费31,149.9123,203.51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32.30235.58
4预备费843.93-
5铺底流动资金2,935.79-
合计61,651.5938,000.00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项目累计已投入资金30,307.97万元。其中,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19,611.39万元,董事会决议日后已投入资金10,696.58万元、占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比例为28.15%。

6、项目效益分析

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系公司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对募投项目效益的合理预期,其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

项目建成后,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2.92%,静态投资回收期为8.36年(税后,含建设期)。

7、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1)营业收入估算

该项目营业收入的测算系以公司同类型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为基础,结合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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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并根据各年销量情况测算得出。项目建成后,达产年的销售收入为99,618.00万元。

(2)总成本费用

1)外购原材料费用本项目达产年外购原辅材料费用为57,789.09万元。2)外购燃料和动力费用项目所需燃料和动力种类包括电力和水,项目达产年合计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2,306.80万元。3)工资及福利费根据建设项目人员定岗安排,结合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及项目建设当地各类员工的工资水平,项目达产年工资及福利费为11,548.20万元。4)折旧费新建建筑物残值率5%,折旧年限20年;机器设备残值率5%,折旧年限10年。

5)摊销费本项目没有残值,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50年;软件费摊销年限5年;其他资产按5年摊销。

6)修理费根据拟购置固定资产的情况,项目达产年修理费为750.88万元。7)其他费用该项目正常年其他制造费用按营业收入的0.5%估算;其他管理费用按营业收入的3.4%估算;其他研究开发费用按营业收入的6.5%估算;其他销售费用按年营业收入的1.3%估算。以上各项计入其他费用。

(3)税金及附加估算

增值税税率13%;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5%;项目所得税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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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计算。

8、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进展、尚需履行的程序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项目已通过招拍挂程序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产权证为苏(2023)淮安区不动产权第0024531号。

本项目已取得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淮经开备[2025]74号)。

本项目已取得淮安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关于淮安伟时科技有限公司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淮环书(安)复[2023]8号)。

9、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为61,651.59万元,其中38,000.00万元拟来自于本次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投项目的重要性、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

(二)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近年来,公司业务保持快速发展,收入和资产规模稳步提升。随着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公司仅依靠内部经营积累和间接融资较难满足业务持续快速扩张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本次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及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将得到有效满足,资产结构更加稳健,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假设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保持稳定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关系等因素,利用销售百分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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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15%作为未来销售收入增速预期,同时,参考近3年各经营性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科目占销售收入比例的算术平均值,测算未来3年公司营运资金缺口达16,769.64万元。因此,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备必要性,融资规模具备合理性。

3、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符合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不涉及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8,000.00万元,其中拟投入10,00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0.83%,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适用意见第18号》的要求。

四、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为“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研发项目,亦不涉及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扩大市场份额,巩固市场地位。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合了市场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契合汽车轻量化发展以及车载显示智能化的行业未来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充分发挥规模优势,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持和巩固公司在车载显示行业的市场领先地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和净资产均将相应增加,营运资金将得到补充,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公司的资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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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资信水平,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合作实施的情形。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不会严重影响发行人生成经营的独立性。除报告期内已经存在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外,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预计不会新增关联交易。若未来募投项目不可避免的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法依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持市场化的交易原则。

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会严重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巩固其在行业中的地位。

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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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与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和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发生重大改变和资产的整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提高,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事项进行调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公司暂无就此次发行对《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修订的计划。

(三)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亦将相应发生变化,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发生重大变动。公司未来如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也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进一步稳固,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市场地位。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总体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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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和净资产均将相应增加,营运资金将得到补充,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公司的资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资信水平,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总资产及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但从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及利润水平将稳步增长,整体盈利能力也将随之提高。

(三)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将显著增加。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持续建设投入,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额将相应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随着募投项目经济效益逐步体现,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及公司整体现金流状况将得到改善。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不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的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方面情况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章、规则和政策,确保上市公司依法运作,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影响。本次发行将严格按规定程序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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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故暂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司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文件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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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07号文《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208,36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9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583,695,764.05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剩余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822,913.15元(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总计人民币29,766,309.38元,其中截至2020年9月22日止公司已预付承销保荐费人民币943,396.23元及增值税人民币56,603.77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54,872,850.90元,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预付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0日全额缴入本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开立的银行专项账户内,银行账号为89150078801200000372。本公司和时任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昆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苏州分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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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统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披露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使得公司与民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此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除保荐机构变更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等未发生变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2024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112001012100559929-1,687.74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陆家支行10530901040060186-345.86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89070078801900001948-1,073.44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注)8915007880120000037255,487.29-
合计55,487.293,107.04

注:该账户已于2021年4月28日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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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3,414.19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1,785.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1,785.76
2020年:7,444.21
2021年:5,452.0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2022年:4,904.20
2023年:11,009.71
2024年:12,975.63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注2]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注1]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36,051.4536,051.4526,577.7436,051.4536,051.4526,577.74-9,473.712025年10月
2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11,181.7611,181.769,206.4911,181.7611,181.769,206.49-1,975.272023年12月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180.986,180.986,001.536,180.986,180.986,001.53-179.452023年6月
合计53,414.1953,414.1941,785.7653,414.1953,414.1941,785.76-11,628.43-

注1: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调整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并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具体为:公司拟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修改为“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将该项目投资总额自人民币83,478.92万元调整为人民币50,968.36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不变,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开发区云雀路南侧、芙蓉路东侧”。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9月”调整至“2025年10月”。注2: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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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实际进度等因素,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4年9月”,将“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12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6月”。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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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与调整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实际进度等因素,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4年9月”,将“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12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6月”。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调整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并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具体为:公司拟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修改为“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将该项目投资总额自人民币83,478.92万元调整为人民币50,968.36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不变,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开发区云雀路南侧、芙蓉路东侧”。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9月”调整至“2025年10月”。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41,785.76万元,尚有11,628.43万元未投入使用,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之“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之“(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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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4,473,312.2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截至2020年9月2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26,555,015.3926,555,015.39
2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26,609,996.8926,609,996.89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308,300.001,308,300.00
合计54,473,312.2854,473,312.28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406号)。前述募集资金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已于2020年实施完成。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0年10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2021年5月6日)止。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1年5月6日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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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2022年5月17日)止。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2年5月17日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2023年5月8日)止。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资金管理期限为自2023年4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资金管理期限为自2024年4月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累计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12,831,686.55元,理财产品资金及相关投资收益均已返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时任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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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10,354.41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4月13日到期前公司已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时任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65,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4月24日到期前公司已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时任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1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4月17日到期前公司已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的金额为人民币103,000,000.00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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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2年2023年2024年
1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注]不适用达产后年净利润11,841.51万元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不适用达产后每年减少总成本费用1,713.77万元不适用不适用2,433.592,433.59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由于尚在建设中,暂未实现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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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为了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15Z0148号),其结论如下:伟时电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伟时电子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运用调查结论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4日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会计师对该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5]215Z0148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伟时电子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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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一)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二)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

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

(三)行业竞争加剧及下游需求不足的风险

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行业竞争加剧及下游需求不足的风险”。

(四)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收益分别为2,938.52万元、565.16万元及1,007.44万元,公司采购和销售主要以美元计价和结算,因此产品价格及货款结算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较为明显。如果未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发生较大波动,而公司又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缓冲风险,公司将面临汇兑损失,从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二)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6,391.97万元、19,899.65万元以及25,792.8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83%、11.18%以及10.97%。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和采购,出现存货跌价的风险较小;但公司也会根据客户订单或需求计划提前购买原材料、组织生产和少量备货。因此,不排除部分下游客户存在因其自身生产计划的原因调整采购需求的情形,从而暂缓或取消生产订单,导致公司部分产品无法正常销售,进而造成存货减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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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也相应提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价值分别为26,396.51万元、39,243.41万元和56,623.0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12%、33.83%和39.99%。若宏观经济、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面临着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的风险,影响公司资金周转,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新增资产折旧及摊销费用的风险

由于公司越南子公司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将于2025年陆续完成建设,届时越南子公司及投资项目将会产生相关折旧摊销费用;2026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将完成项目建设,进而产生较高的折旧摊销费用。尽管公司在子公司设立及项目投资方面均经过了详实的项目效益规划,公司/项目预期效益情况良好,但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项目经营管理不善,使得项目在投产后没有产生预期效益,则公司仍存在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本次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厂房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人员招募及培训、设备调试及试产等多个环节,对公司组织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根据行业发展现状对募投项目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充分的论证,但若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导致上述某一工程环节出现延误或停滞,公司募投项目将存在不能全部按期竣工投产的风险。

(三)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具备年产433万件轻量化结构件、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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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件新型车载背光显示模组的产能,实现前端Mini-LED等新技术背光显示模组产能的增配及后端轻量化镁铝结构件的自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客户需求、技术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并结合行业市场空间综合考虑而确定。但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如果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行业竞争格局和技术路线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滞后、产品竞争力减弱导致下游需求不足,则公司可能面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前,公司已进行了审慎、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预期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周期性波动、技术水平、人力资源、产品价格、原材料供应等因素的现状和可预见的变动趋势而作出,项目的盈利能力受市场竞争、未来市场不利变化以及市场拓展、业务整合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存在项目收益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相关风险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复,能否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以及最终取得批复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市场价格存在波动风险,甚至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背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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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购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价格和具体对象尚未确定,后续可能存在认购对象不足、认购对象放弃认购、募集资金不到位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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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

山口胜渡边幸吉司徒巧仪
黑土和也曾大鹏彭连超
万文杰

全体监事:

向琛东本和宏山田大介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井上勤梁哲旭缪美如
汪庭斌高丽芳靳希平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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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字:
渡边庸一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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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李峻毅林臻玮
项目协办人:
刘 洋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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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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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总经理:
邹迎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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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 责 人张利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曹一然

陈志坚

李 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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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俞国徽殷李峰杨 隽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刘 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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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会声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详见公司2024年11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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