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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现将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彭连超先生、曾大鹏先生和董事山口胜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彭连超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分别是:

(1)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4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4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审计计划报告》。

三、本年度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

2、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

年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审计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认真审查,认为该机构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该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4、向董事会提出选聘审计机构的建议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拟不再续聘其为审计机构,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向董事会建议选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5、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报告等资料,以及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等途径,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等情况。

6、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积极提出建议或意见。本年度,公司加强了对各职能部门、下属各子公司的内控检查,强化了内控工作在企业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职,全面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特此报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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