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2020年9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0.97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53,208,36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合计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制定《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于实际收到时已全额缴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专项账户内,银行账号为89150078801200000372。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陆家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昆山陆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昆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昆山开发区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与民生证券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为农行昆山陆家支行(10530901040060186)、浦发昆山支行(89070078801900001948)及中信昆山开发区支行(8112001012100559929)。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披露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使得公司与民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此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除保荐机构变更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等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125.1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3,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9,044.5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58,369.58 |
减:发行费用 | 4,955.39 |
募集资金净额 | 53,414.19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 5,447.33 |
减: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 13,000.00 |
减:购买现金管理产品金额 | 153,300.00 |
加:赎回现金管理产品金额 | 153,300.00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472.36 |
加:现金管理收益 | 1,283.17 |
减:2024年6月30日累计募投项目支出 | 27,677.8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9,044.5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8112001012100559929 | 5,976.6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陆家支行 | 10530901040060186 | 437.8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山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山支行 | 89070078801900001948 | 2,630.04 |
合计 | 9,044.53 |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315.06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4,473,312.28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20)第E00406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4年4月15日,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五)募投项目的延期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实际进度等因素,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4年9月”,将“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12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6月”。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六)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时间和增加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调整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及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公司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修改为“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将该项目投资总额由人民币83,478.92万元调整为人民币50,968.3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不变,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开发区云雀路南侧、芙蓉路东侧”,本次增加实施地点主要是为解决公司现有场地空间受限问题,建设新厂房。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9月”调整至“2025年10月”。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53,414.19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15.0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125.1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2) (注1) | 本年 投入金额 (注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3)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4) (4)=(2)-(3)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5) (5)=(3)/(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 | 否 | 36,051.45 | 36,051.45 | 36,051.45 | 3,594.44 | 18,274.94 | 17,776.51 | 50.69 | 2025年10月 | 不适用 (注3) | 不适用 (注3) | 否 |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 否 | 11,181.76 | 11,181.76 | 11,181.76 | 463.6 | 8,940.97 | 2,240.79 | 79.96 | 2023年12月 | 1,058.08 (注4) | 是 (注4)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180.98 | 6,180.98 | 6,180.98 | 257.02 | 5,909.28 | 271.70 | 95.6 | 2023年6月 | 不适用 (注5) | 不适用 (注5) | 否 |
合计 | 53,414.19 | 53,414.19 | 53,414.19 | 4,315.06 | 33,125.19 | 20,289.00 | 62.0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四、(二)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四、(三)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四、(四)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公司将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投入资金,由于公司未公开披露各期末时点的承诺投入金额,因此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总额列示。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8,101,262.59元,其中于2020年9月22日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54,473,312.28元,2020年9月22日后至2020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968,770.00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520,092.95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041,962.99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97,124.37元,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3,150,639.59元。注3: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由于尚在建设中,暂未实现效益。注4: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实现效益1,058.08万元。注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为了提升本公司研发能力,因此未承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