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符合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
三、备查文件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