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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利: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龚凡先生、王雁女士、李尧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龚凡先生、王雁女士、李尧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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