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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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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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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5]6492号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亚药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东亚药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东亚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亚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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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东亚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东亚药业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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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6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9,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6,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69,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可转债券保荐及承销费6,509,433.96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83,490,566.04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汇入本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3450020710120100016378账户中。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与发行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06,132.0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0,184,433.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3]8458号《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0,839.08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0,754.77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7,990.77万元(包含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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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善渊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善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善渊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善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 19915101049876543 | 募集资金专户 | 148,572,504.86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三门支行 | 8110801081539876888 | 募集资金专户 | 53,084,123.29 | [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沿海工业城支行 | 19950401040099996 | 募集资金专户 | 78,251,072.08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 | 400083205788 | 募集资金专户 | - | 2024年12月销户 |
合 计 | 279,907,700.23 | [注] |
注:余额包含购买尚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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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1,593.85万元,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调整至3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使用期限与2023年1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期限一致,即自2024年4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止。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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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4年度公司累计购买中国农业银行黄岩支行、中信银行台州三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三门沿海工业城支行、中国银行三门县支行发行的大额存单、挂钩型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51,000.00万元,已到期赎回46,000.00万元,尚有5,000.00万元未到期,具体如下:
金融机构 | 产品名称 | 认购金额(万元) | 收益起算日 | 到期日 | 收益率 | 收益情况(元) |
中国银行三门县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4.04.23 | 2024.07.25 | 1.20%-2.25% | 91,726.03 |
中国农业银行台州黄岩支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024.04.30 | 2024.07.30 | 1.50% | 187,500.00 |
中国农业银行台州黄岩支行 | 大额存单 | 15,000.00 | 2024.04.30 | 2024.10.30 | 1.70% | 1,275,000.00 |
中信银行台州三门支行 | 大额存单 | 2,000.00 | 2024.05.07 | 2024.11.07 | 1.90% | 19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三门沿海工业城支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024.05.07 | 2024.11.07 | 1.70% | 425,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台州黄岩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4.08.02 | 2024.09.03 | 1.15%-1.40% | 30,927.78 |
中国农业银行三门沿海工业城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4.08.02 | 2024.09.03 | 1.15%-1.40% | 51,546.30 |
中国农业银行台州黄岩支行 | 大额存单 | 3,000.00 | 2024.09.04 | 2024.12.04 | 1.30% | 97,500.00 |
中国农业银行三门沿海工业城支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024.09.04 | 2024.12.04 | 1.30% | 162,500.00 |
中信银行台州三门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4.12.26 | 2025.04.01 | 1.05%-1.90%-2.30% | |
合计 | 51,000.00 | 2,511,700.11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仅供中汇会鉴[2025]6492号报告使用
仅供中汇会鉴[2025]6492号报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