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6证券简称:聚合顺公告编号:2025-056转债代码:111003转债简称:聚合转债转债代码:111020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预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该金额未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6月11日,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傅昌宝、姚双燕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交易事前告知公司独立董事,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相关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公司结合市场价格及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不超过9,000 | 0 | 0 | 不适用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9006MAD2A4QM37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天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路1号 |
成立日期 | 2023-10-20 |
法定代表人 | 傅君博 |
注册资本 | 8,130.803万元(实缴资本5,786万元)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专用设备修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主要股东 | 杭州永源化纤材料有限公司持股54.1152%,香港永昌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5.8848%。 |
财务情况 |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016万元,净资产5,55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203万元,净利润-23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昌天门”)之股东一杭州永源化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源化纤”)之法人为公司董事长傅昌宝先生之兄傅昌焕,永昌天门之股东二香港永昌实业有限公司为傅昌焕100%控制的企业;杭州永广化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广化纤”)为永源化纤100%控股股东;永广化纤之股东为傅昌焕、傅君博、傅俊杰,傅君博与傅俊杰均为傅昌焕之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永昌天门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系供销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必要性、合理性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永昌天门的尼龙长丝项目将于近期投产,因尼龙长丝属于公司尼龙切片产品的下游,永昌天门向公司采购产品系用于自身生产需要;公司向永昌天门销售尼龙切片产品,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系供销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上述关联交易可以显著降低本公司开拓市场、建立销售渠道的成本和时间,降低运输、仓储等物流成本,是公司业务运营中基于商业合理性和经济效率的常态化
选择,是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供需情况,由双方协商后再确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