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0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06月0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红燕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