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奥锐特”)?本次担保金额: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扬州奥锐特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扬州奥锐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0万元。?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5年最保字第210500281号),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扬州奥锐特向招商银行申请的《授信协议》(编号:
2025年授字第210500281号,授信期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 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000336432085H |
成立时间 | 2015-08-05 |
注册地 | 扬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健安路28号 |
法定代表人 | 彭志恩 |
注册资本 | 60,000万元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进出口代理;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100%股权 |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23,037.93 | 121,483.14 |
负债总额 | 38,861.84 | 33,794.85 |
净资产 | 84,176.08 | 87,688.28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5年1-3月 |
营业收入 | 31,079.78 | 9,174.13 |
净利润 | 8,878.27 | 3,452.62 |
注: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
2、保证人: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4、担保额度:4,000万元
5、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
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6、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87%;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8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