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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共同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业深化布局,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始终专注特色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及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覆盖心血管类、女性健康类、抗肿瘤类等六大领域。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6亿元,连续多年保持稳健增长。未来将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从以下三方面提升核心竞争力:

1、市场开拓

加大国内国外的市场开发力度,巩固特色原料药市场优势,加速拓展寡核苷酸药物、多肽类药物及制剂领域,培育新兴增长点。

2、研发创新

依托生物发酵、多手性中心复杂合成、合成生物学、光化学、晶体研究及微粉技术、寡核苷酸合成等六大工程技术创新平台,持续推进于小分子药物、多肽药物和寡核苷酸药物的研究开发。

同步优化现有产品工艺,升级生产设备与车间自动化水平,强化环境、健康与安全(EHS)管理,提升生产效率与质量稳定性。

开展创新药物的研发,逐步从仿制走向仿创结合,满足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3、产能优化

加速推进三大核心项目建设:

①天台苍山308吨特色原料药及2亿片抗肿瘤制剂生产线;

②扬州奥锐特年产300KG司美格鲁肽原料药及配套设施;

③扬州奥锐特年产3亿雌二醇/雌二醇地屈孕酮复合包装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力争实现高效投产,提升资产利用率与经营效益。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指引,以成本控制高效运转为抓手,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以新质生产力构建企业竞争力,推动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进一步提升,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为股东创造持续价值,实现多维度、全方位的良性增长。

二、强化股东回报机制,共享长期发展红利

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置于首位,实施稳健分红政策。近三年(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27,215.07万元,年均分红比例超30%(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4年11,779.6635,479.2033.20%
2023年8,936.2928,941.9430.88%
2022年6,499.1221,096.4630.8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27,215.07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28,505.8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95.47%

注:2024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外,公司于2025年启动股份回购计划,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回购股票74.81万股,支付金额1,493.0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未来将结合经营需求与股东利益,动态优化利润分配方案,持续提升投资获得感。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构建高效投资者关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形成了多层次沟通机制,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上证e互动”、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邮箱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及时、高效地沟通交流,充分了解投资者诉求、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结合行业特点优化信息披露内容,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积极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不断创新和丰富互动交流方式,重视资本市场表现,把高质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作为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以高质量的投关工作提升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度,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四、完善治理体系,筑牢合规经营防线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治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对有关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公司治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能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权责明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职能,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其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建议的作用,有效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未来公司将紧跟监管动态,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决策科学性与风险防控能力,为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五、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强化履职效能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23年,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新一届高管人员的聘任工作,保障了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工作的顺利开展,持续提高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运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通过专项培训、制度完善等方式,提升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与履职水平。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权责边界,确保治理层与管理层协同发力,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六、风险提示

本行动方案是公司基于目前的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所作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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