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1,750,005.9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1,13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226,4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68,452,8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3.0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说明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8,452,800.00 | 67,972,800.00 | 16,993,2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3,587,982.91 | 109,291,055.63 | 23,593,453.52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441,750,005.9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53,418,8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8,824,164.0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53,418,8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222.91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合理回报投资者。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