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财政部于 2024年 12月6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 解释第18号”),解释要求“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内容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报表名称 | 受影响的 会计项目 | 2023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合并报表 | 营业成本 | 1,092,564,245.36 | +9,032.35 | 1,092,573,277.71 |
销售费用 | 16,446,631.98 | -9,032.35 | 16,437,599.63 | |
母公司报表 | 营业成本 | 1,053,289,486.98 | +9,032.35 | 1,053,298,519.33 |
销售费用 | 9,716,190.99 | -9,032.35 | 9,707,158.64 |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