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创草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共创草坪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00号文),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44元,共计募集资金61,898.9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100.00万元(不含税承销及保荐发行费用为29,245,283.02元,税款为人民币1,754,716.98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58,798.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0年9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59.2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015.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9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7,015.15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57,015.15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7.53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
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C3 | 17.5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7,015.15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7.53 | |
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D3= C3 | 17.5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0.0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0.00 | |
差异 | G=E-F | 0.00 |
鉴于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7.53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0年9月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本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专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专户已于2021年1月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4021号),认为:共创草坪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共创草坪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共创草坪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编制单位: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7,015.1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015.1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投资总额 | 承诺投入 金额 (1) | 投入金额 | (2) |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4)=(2)/(1) |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越南共创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否 | 37,940.00 | 37,940.00 | 37,940.00 | 0.00 | 37,940.00 | 0.00 | 100.00 | 2019.12.31 | 20,329.61万元 | 是 | 否 |
越南共创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 否 | 4,075.15 | 4,075.15 | 4,075.15 | 0.00 | 4,075.15 | 0.00 | 100.00 | 2021.12.31 | 5,231.71万元 | 是 | 否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0.00 | 5,000.00 | 0.00 | 100.00 | 2020.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0.00 | 10,0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57,015.15 | 57,015.15 | 57,015.15 | 0.00 | 57,015.15 | 0.00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报告期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