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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然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4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3-009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然德”)

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9号)核准,福然德获准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130,500,000股,根据实际发行及询价情况,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57,829,181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11.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9,999,994.44元,减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734,490.14元(不含税)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4,265,504.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0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2月21日出具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83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和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新能源汽车板生产基地项目29,917.9219,500.008,130.58
新能源汽车铝压铸建设项目47,903.7326,000.009,444.69
补充流动资金18,926.5518,926.55
合 计96,748.2064,426.5517,575.27

备注: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573.45万元(不含税)后的净额。

目前,公司正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项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条款以实际购买产品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3、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4、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结构化存款、收益凭证、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等中低风险并保障本金安全、流动性好的产品)。

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具体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本授权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定期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在每次现金管理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期限、预计收益等情况。

三、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现金管理存在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可能。因此,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做出现金管理决策。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现金管理产品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明确现金管理产品金额、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确保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通过进行适当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六、风险提示

1、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福然德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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