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18弄永景国际大厦1幢14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59,840,80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82.722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崔建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59,833,700 | 99.9980 | 7,100 | 0.0020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33,700 | 82.5980 | 7,100 | 17.4020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秦桂森、黄雨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