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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然德: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6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使用权

用于建设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基于公司经营发展规划需要,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布局,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购买位于安徽省舒城县杭埠园区的土地地块(地块具体位置、土地面积和交易金额以最终实际出让文件为准),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铝压铸生产基地项目。土地购置与固定资产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4.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 2021年8月26日,公司与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政府签订《新能源汽车铝压铸项目投资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1)。

? 2021年8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优尼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徽优尼科”)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安徽省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 2022年2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优尼科与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一、交易进展情况

2022年2月23日,安徽优尼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与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41523出让[2022]第12号。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出让人: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安徽优尼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土地(宗地)位置:安徽省舒城县杭埠镇舒城产业新城迎宾大道与胜利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3、土地(宗地)面积:73,210.10平方米

4、土地(宗地)用途:工业用地(机械制造业)

5、土地(宗地)编号:2022-12号地块

6、出让年限:50年(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7、土地(宗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人民币14,056,345.60元

8、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9、权利性质:出让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铝压铸生产基地项目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自身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市场和战略规划实施,有助于公司长期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铝压铸生产基地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但项目的实施会因国家政策调整、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风险。后续项目的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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