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1-045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此次部分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为:开封年剪切汽车钢板24万吨建设项目、武汉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宁德汽车板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上海加工配送中心产品升级优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共计5个项目。
? 此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上述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7,574.38万元(含对应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结项,并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574.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包含公司尚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800.00万元,不包含未到期的账户利息等未决费用,上述结项项目的合同尾款和各项质保金1,172.58万元。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办理实施相关事宜。现就相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7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90元,共计募集资金81,750.00万元,坐扣承销费(不含税)3,084.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8,665.0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88.58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6,976.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65号)。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13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募集银行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未归还募集银行专项账户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 | 2021年11月13日余额 | 暂时补流金额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100019746000280 | 18,883.69 | 221.53 | 1,000.00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 | 20000031594131011028840 | 18,200.00 | 18.77 | 2,1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罗店支行 | 31050168380000000000 | 8,909.66 | 57.16 | 2,200.00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01210000004292 | 4,917.18 | 457.96 | 1,500.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70010122002915600 | 3,065.98 | 1,153.94 | 1,000.00 |
华夏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 10557000000511300 | 24,688.58 | 18.96 | - |
合计 | - | 78,665.09 | 1,928.32 | 7,800.00 |
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1月15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800.00万元,该金额包含本次未结项项目募集专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列支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项目备案情况 | 环评情况 |
开封年剪切汽车钢板24万吨建设项目 | 24,954.00 | 18,883.69 | 2018-410211-36-03-030294 | 汴环评表【2018】107号 |
武汉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24,175.72 | 18,200.00 | 2018-420113-36-03-034398 | 武经开审批【2018】131号 |
宁德汽车板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8,909.66 | 8,909.66 | 2018-350902-36-03-032729 | 宁区环监【2018】表51号 |
上海加工配送中心产品升级优化项目 | 4,917.18 | 4,917.18 | 2018-310113-58-03-005155 | 201831011300003000 |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 3,065.98 | 3,065.98 | 2018-310113-58-03-001157 | 不涉及项目环境评价审批 |
补充流动资金 | 23,000.00 | 23,000.00 | 不涉及项目备案 | 不涉及项目环境评价审批 |
合计 | 89,022.54 | 76,976.51 | - | -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 | 利息及理财收益 | 银行工本费及手续费等 | 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 项目进展情况 |
开封年剪切汽车钢板24万吨建设项目 | 18,883.69 | 17,751.80 | 89.66 | 0.01 | 1,221.53 | 拟结项 |
武汉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18,200.00 | 16,164.13 | 82.90 | 2,118.77 | 拟结项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 | 利息及理财收益 | 银行工本费及手续费等 | 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 项目进展情况 |
宁德汽车板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8,909.66 | 6,725.88 | 73.41 | 0.04 | 2,257.16 | 拟结项 |
上海加工配送中心产品升级优化项目 | 4,917.18 | 2,976.05 | 16.83 | 1,957.96 | 拟结项 | |
补充流动资金 | 23,000.00 | 23,000.00 | 18.96 | 18.96 | 拟结项 | |
拟结项小计 | 73,910.53 | 66,617.86 | 281.77 | 0.05 | 7,574.38 | |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 3,065.98 | 918.94 | 6.91 | 0.01 | 2,153.94 | 进行中 |
实施中项目小计 | 3,065.98 | 918.94 | 6.91 | 0.01 | 2,153.94 | |
合计 | 76,976.51 | 67,536.79 | 288.68 | 0.06 | 9,728.32 |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九、此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及项目实施情况所作出的谨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扩大业务规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合计7,574.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应募投项目已建成并正式投入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更高效合理地进行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其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及业务实际开展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进行资金配置,降低整体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综上,公司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