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6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拟合作的银行及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拟申请授信额度 |
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20,000.00 |
2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43,000.00 |
3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00,000.00 |
4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10,000.00 |
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0,000.00 |
6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88,000.00 |
7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7,000.00 |
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宝山支行 | 100,000.00 |
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 | 70,000.00 |
1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 | 63,000.00 |
1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49,000.00 |
1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 | 10,000.00 |
小计 | 78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