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0-011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7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7,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7,734,905.6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9,765,094.3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65号)。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开封年剪切汽车钢板24万吨建设项目 | 24,954.00 | 18,883.69 | 13,032.42 |
武汉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24,175.72 | 18,200.00 | 11,465.92 |
宁德汽车板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8,909.66 | 8,909.66 | 4,146.26 |
上海加工配送中心产品升级优化项目 | 4,917.18 | 4,917.18 | 2,817.47 |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 3,065.98 | 3,065.98 | 258.86 |
补充流动资金 | 23,000.00 | 23,000.00 | 23,000.00 |
合 计 | 89,022.54 | 76,976.51 | 54,720.94 |
项目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开封年剪切汽车钢板24万吨建设项目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100019746000287 | 58,890,239.90 |
武汉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 | 20000031594131011028840 | 16,250,933.12 |
宁德汽车板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罗 | 31050168380000001691 | 6,186,106.99 |
店支行 | |||
上海加工配送中心产品升级优化项目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0301210000004292 | 21,063,738.90 |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70010122002915608 | 28,094,605.47 |
补充流动资金 | 华夏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 10557000000511333 | 5,354,203.89 |
合 计 | - | - | 135,839,828.27 |
项目名称 | 计划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开封年剪切汽车钢板24万吨建设项目 | 4,500.00 |
武汉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4,500.00 |
宁德汽车板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3,500.00 |
上海加工配送中心产品升级优化项目 | 1,500.00 |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 1,000.00 |
合计 | 15,000.00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于福然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福然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