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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然德:福然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1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始终坚持认真、规范、有效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现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换届,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化,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饶艳超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审核相关议案,委员们均能充分发表意见,对所审议的议案均赞成,未提出异议。

1、2020年2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确认审计报告的议案》

2、2020年4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预估公司2020年度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预案》

(5)《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0年7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预估公司2020年度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滨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4、2020年9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2020年10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的监督核查,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出具的报告公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与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3、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审查监督。在审计过程中,关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情况,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审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完整,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的事项。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 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1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规定,继续加强与董事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勤勉尽责,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全面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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