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1-010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7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90元,共计募集资金81,750.00万元,坐扣承销费(不含税)3,084.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8,665.0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88.58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6,976.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6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76,976.5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54,720.94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09.63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4,720.94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09.6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2,365.2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3,483.98 | |
差异[注] | G=E-F | -1,118.78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 | 20000031594131011028840 | 16,250,933.12 | 募集资金专户 |
华夏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 10557000000511333 | 5,354,203.89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罗店支行 | 31050168380000001691 | 6,186,106.99 | 募集资金专户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0301210000004292 | 21,063,738.90 | 募集资金专户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注] | 1100019746000287 | 58,890,239.90 | 募集资金专户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70010122002915608 | 28,094,605.47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135,839,828.27 |
理财项目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募集资金余额 |
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2020年12月4日 | 2021年3月15日 | 55,000,000.0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金益求金120天4790期”委托理财产品 | 2020年11月17日 | 2021年3月17日 | 44,000,000.00 |
合 计 | 99,000,000.00 |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福然德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福然德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福然德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福然德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福然德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福然德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6-9)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编制单位: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6,976.5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720.9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720.9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开封年剪切汽车钢板24万吨建设项目 | 否 | 18,883.69 | 18,883.69 | 18,883.69 | 13,032.42 | 13,032.42 | -5,851.27 | 69.01 | 2021年12月 | 否 | ||
武汉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8,200.00 | 18,200.00 | 18,200.00 | 11,465.92 | 11,465.92 | -6,734.08 | 63.00 | 2021年12月 | 否 | ||
宁德汽车板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8,909.66 | 8,909.66 | 8,909.66 | 4,146.26 | 4,146.26 | -4,763.40 | 46.54 | 2021年12月 | 否 | ||
上海加工配送中心产品升级优化项目 | 否 | 4,917.18 | 4,917.18 | 4,917.18 | 2,817.47 | 2,817.47 | -2,099.71 | 57.30 | 2021年6月 | 否 | ||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3,065.98 | 3,065.98 | 3,065.98 | 258.86 | 258.86 | -2,807.12 | 8.44 | 2022年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3,000.00 | 23,000.00 | 23,000.00 | 23,000.00 | 23,000.00 | 100.00 | 否 | ||||
合 计 | - | 76,976.51 | 76,976.51 | 76,976.51 | 54,720.94 | 54,720.94 | -22,255.57 | 71.09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0年9月2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0,491.86万元。2020年9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0,491.86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6-289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对此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如下:(1)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签订《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的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共5,500.00万元,起息日为2020年12月4日,到期日为2021年3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1);(2) 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认购协议》(产品代码【SMM790】),购买本金保障固定收益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金益求金120天4790期”委托理财产品共4,400.00万元,起息日为2020年11月17日,到期日为2021年3月1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