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叶雪芳、张杰以及董事朱威莉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叶雪芳担任。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2024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4年一季度报告》。
(三)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与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其他的重大事项。
(二)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指导意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4年,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议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完成财务报告后,召开会议对公司财务部门提交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表、2024年半年度财务
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表进行了审议并认为:公司财务部提交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尤其在有效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作用,促进公司完善治理。
特此报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