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长鸿高科: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605008证券简称:长鸿高科公告编号:2025-03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生物”或“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鸿高科”)本次为长鸿生物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1,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75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债务人长鸿生物提供自2025年05月15日起至2030年05月15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4.1亿元的保证担保,并将2025年05月15日前未结清债务均纳入新的担保合同。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3.57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3月20日、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MA2JQLT1X1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9日法定代表人:滕明才注册资本:117,000万元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明心岭路61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炼焦(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长鸿生物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284,313.77285,177.10
负债总额185,883.61146,314.42
净资产98,430.16138,862.68
项目2024年1-12月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221,667.0937,448.44
净利润10,834.32-1,803.3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与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人:长鸿生物

(二)保证人:长鸿高科

(三)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东支行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六)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七)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5年05月15日起至2030年05月15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1、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4.1亿元人民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2、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

(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第(五)点保证范围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对外担保累积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积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3.2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68%,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75亿元,公司对全资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54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