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222,899.4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32,907,108.06元。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为确保公司各经营项目的平稳推进,经公司2025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199,251,264.34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4,222,899.44 | 95,009,484.77 | 180,457,476.53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632,907,108.0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99,251,264.3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23,229,953.5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99,251,264.34 | ||
现金分红比例 | 161.69%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注: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尚处于发展阶段,预计在未来一年内的现金支出额度较大,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非常重要,因此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项目投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使用,降低融资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快速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2025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