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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特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英)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1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英)

2024年4月29日起,本人担任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独立董事,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英,1975年出生,财务管理博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吉首大学商学院特聘讲座教授,《财务管理研究》杂志编委,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内控委员会委员,《会计研究》杂志审稿专家。历任吉首大学商学院教师;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师,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五洲特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对自身的独立性说明如下:

1、本人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未持有公司股票;

3、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4、本人不存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情形;

5、本人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形。

综上,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3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会议召开前,通过多渠道、方式对会议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以同意的表决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出席情况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信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888003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年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本年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本年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331111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审计计划,积极指导计划的执行,快速了解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积极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4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执行以及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等事项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沟通、协调、监督职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股东大会,广泛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并就投资者的提问进行沟通交流,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会议、现场参观、抽查会计凭证、实地调研、与审计机构沟通等方式现场履职。现场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基本情况、发展战略等相关介绍,帮助本人快速了解公司并展开履职。履职过程中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事项,为公司持续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不拒绝、不阻碍,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为本人履职提供充分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间,因收购关联方股权产生关联交易事项,本人经查看资料和与相关人员沟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有助于公司优化成本,且为避免日后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公正、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九江诚宇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此议案。

本人还对公司执行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关联交易的合理、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财务报告编制是否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重大会计问题。经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可能存在重大影响的事件及风险。

(三)聘任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间,公司聘任了财务总监,经审阅财务总监履历及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进展

任职期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本人重点关注各激励对象的解锁情况,经核查相关绩效考核资料,认为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客观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谨慎、诚信、勤勉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英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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