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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98证券简称:方盛制药公告编号:2025-055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公司控股股东张庆华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张祖嵘女士计划自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8月10日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2025年5月13日,张祖嵘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23,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964%,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399.99万元,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收到张祖嵘女士《关于增持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结果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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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增持主体名称
| 增持主体名称 | 张祖嵘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 增持前持股数量 | 0股 |
|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0%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张庆华 | 156,019,500 | 35.5329% | 公司控股股东张庆华先生控股的子公司湖南开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 泰州共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131,807 | 2.0797% | ||
| 合计 | 165,151,307 | 37.612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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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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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持主体名称 | 张祖嵘 |
|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 2025年2月12日 |
|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 2025年2月11日~2025年8月10日 |
|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 200万元~400万元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 / |
|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 / |
|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 2025年2月11日~2025年5月13日 |
| 增持股份结果,对应方式及数量 | 集中竞价,423,300股 |
|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 399.99万元 |
|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0.0964% |
|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 165,574,607股 |
|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 37.7090% |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截至2025年5月13日,张祖嵘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2.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64%,增持金额为399.99万元,实际增持数量已达到增持计划下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PHARMACEUTICALCO.,LTD.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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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