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5-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一)(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运路299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49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23,060,65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0.796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晓莉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高学敏先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生、独立董事杜守颖女士、董事萧钺先生以现场连线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何仕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21,971,658 | 99.5117 | 829,800 | 0.3720 | 259,200 | 0.1163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特别分红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21,729,558 | 99.4032 | 1,200,000 | 0.5379 | 131,100 | 0.0589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 | 156,019,500 | 100 | 0 | 0 | 0 | 0 |
持股1%-5%普通股股东 | 36,840,714 | 100 | 0 | 0 | 0 | 0 |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 | 28,869,344 | 95.5924 | 1,200,000 | 3.9734 | 131,100 | 0.4342 |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 | 2,222,844 | 77.5335 | 513,000 | 17.8936 | 131,100 | 4.5729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 | 26,646,500 | 97.4866 | 687,000 | 2.5134 | 0 | 0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2 | 关于公司2024年特别分红的预案 | 65,710,058 | 98.0145 | 1,200,000 | 1.7899 | 131,100 | 0.1956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建平、史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