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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1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先进封装材料国际有限公司(Advanced Assembly Materials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AAMI”或“目标公司”)99.97%股权、置出上海至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新材料”)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强先生于2020年5月21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距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停牌时间(2024年10月11日)已超过36个月。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正信同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信同创”),实际控制人为王强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王强先生,按配套融资发行22,360,499股测算,王强先生通过正信同创、南宁市先进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领先半导体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7,177,337股股份,占届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23%,且ASMPT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已出具《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特此说明。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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