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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艾华集团: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989证券简称:艾华集团公告编号:2025-020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50号)核准,公司2018年3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6,910,000张,期限为6年,发行价为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1,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3,930,283.0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069,716.98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8年3月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3月12日出具天职业字[2018]827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729,042.78元,其中: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使用21,729,042.78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年度取得利息收入290,321.59元,取得理财收益899,254.54元,支付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1,930.74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96,322,862.76元,其中:

置换预先已投入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60,608,000.00元、置

换预先已投入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3,684,4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的自筹资金1,683,2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44,414,700.00元、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使用261,175,933.73元、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使用94,590,057.49元、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使用26,947,681.42元、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使用103,218,890.12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理财及利息收入51,064,176.78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27,905.81元,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187,322.76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96,322,862.7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8,595,802.43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7,069,716.98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32,151,051.79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51,036,270.97元、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187,322.76元及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桃花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18496001040006511已销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15000091464751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桃花仑支行584671776193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城支行1912032029200190888活期48,595,802.4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439899991010003066748已销户
合计48,595,802.43

公司于2024年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

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止2024年

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理财余额为5,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出具了鉴证结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7,706.9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72.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9,632.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30,600.0030,600.0030,600.0032,178.391,578.39105.162021年3月12,824.30
2.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8,806.978,806.978,806.979,827.451,020.48111.592021年9月1,718.91
3.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10,800.0010,800.0010,800.002,172.902,863.08-7,936.9226.512025年4月-231.50不适用
4.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17,500.0017,500.0017,500.0014,763.36-2,736.6484.362021年3月13,516.95
合计67,706.9767,706.9767,706.972,172.9059,632.28-8,074.6927,828.6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1)因2020年以来受市场环境的影响,宏观经济环境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电脑以及数字货币所需挖矿机市场需求发生波动。(2)因客户对新产品验证周期较长,尚未大量下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控制该项目投资进度。(3)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考虑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情况,基于审慎的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对“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延期至2025年4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期后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主要应用市场竞争加剧,导致行业利润率下滑,低成本规模化不符合公司对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战略市场定位,尽管公司未来有进一步投资建设的需求,但鉴于信息与通讯类市场客户具有准入门槛高(产品性能、品质一致性要求)、放量周期长的特点,确切的投资进程与完成时限尚无法确定,继续按原计划推进此项目不符合公司当前战略发展需要和整体利益。且公司现有的产能已经能够满足公司现有客户的订单需求。基于当前宏观经济波动环境下增强抗风险能力的考量,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资金投入计划进行了重新规划及讨论。因此,为了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发挥募集资金的最大价值,经审慎研究,公司终止“叠层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公司会根据叠层的市场情况来调整投资,如有需求,会用自有资金继续进行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11,039.03万元,其中: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6,060.80万元,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368.44万元,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168.32万元,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4,441.47万元。2018年3月27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1,039.03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0284号专项鉴证报告,同意置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决议通过本次置换,同时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亦出具同意置换的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理财及利息收入5,106.42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和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合计33,187,322.76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严格控制募投项目成本,根据募投项目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有效及经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加强各项成本、费用控制,在保证募投项目品质及进度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开支;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了相应的理财收益。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1)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内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子公司新疆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实际结余募集资金金额33,186,053.23元,已于2021年度在前述董事会决议后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于2021年9月结项,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269.53元,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公司决定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支付的剩余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事项免于履行审议程序。“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实际结余募集资金金额1,269.53元,已于2021年度在前述董事会决议后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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