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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周海涛)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4年,本人作为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易创新”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的要求,勤勉履职,积极关注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海涛,男,195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1984年7月取得北京轻工业学院机械工程系机械设计与制造学士学位。2009年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至2009年,担任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96年至2007年,任北京中伦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此前曾分别于北京龙洲会计师事务所、中信会计师事务所任注册会计师。本人现任哈尔滨城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

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本人经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1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认真审核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未对相关议案及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年度,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董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应出席股东会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
周海涛1100000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经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并主持会议,对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2024年度审计方案及年报工作计划,以及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进行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本人经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

召开相关会议。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出席会议,就公司2025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建立沟通,听取内审部的工作报告,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度审计方案等重要事项进行充分交流并提出工作建议,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后续将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审计师等相关中介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日常运营及财务状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规范运作、定期报告编制与审计、内部控制以及股权激励等项目的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提供专业建议,助力提升董事会工作效率及决策质量。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高效配合独立董事的履职,保持与独立董事畅通的沟通渠道,向本人全面汇报公司治理、经营、财务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听取本人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合理、合规的安排与组织各项会议,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和资料,预留充分的准备和讨论时间,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大力支持。此外,公司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法律和经济保障。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其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相关股东严格履行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法权益。信息符合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所披露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履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负责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披露等相关经验,且在公司的经营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意将《关于聘任财务关人员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以及丰富的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政策处理、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相关事项进行核查,认为相

(二)财务负责人聘任情况

立性。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独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正常的商业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5

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核查,

(一)关联交易情况

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提升董事会运制等事项予以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全体股东、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要求,对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内部控

2024

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公司建立的内控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在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强化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与交流,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建议,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4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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