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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汽车: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3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2025年6月11日、6月12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询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5年6月11日、6月12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公司股票价格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提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3亿元,较上年增长7.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7亿元;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049.15万元。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5年6月11日、6月12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序,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9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之外,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发现涉及本公司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也不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5年6月11日、6月12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公司股票价格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提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3亿元,较上年增长7.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7亿元;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049.15万元。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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