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临时补流资金53,0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