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42,552,562.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6,833,3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378,335.2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316,109.91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87,003,993.93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34,382,329.1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8.90%。分配完成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每股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应当披露以下指标并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7,378,335.20 | 47,500,562.20 | 56,00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87,003,993.9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0,316,109.91 | -240,845,793.81 | -209,649,216.97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242,552,562.0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50,878,897.4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87,003,993.9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93,392,966.9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37,882,891.33 | ||
现金分红比例(%) | 不适用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所处的实际发展阶段以及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