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泰集团”)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745,654.89元,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03,294,893.38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若以2024年年末公司总股本621,241,828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5,911,764.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93%。
公司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近三年分红情况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5,911,764.52 (预计数) | 93,186,274.20(实施数) | 49,699,346.24(实施数) |
回购注销总额(元)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0,745,654.89 | 304,610,207.82 | 143,718,812.31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713,631,571.7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98,797,384.9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09,691,558.3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98,797,384.96 |
现金分红比例(%)
现金分红比例(%) | 94.80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98,797,384.9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