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股份3,950,000.00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7,557,624.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37,526,751.78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755,762.48元,及对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59,556,980.00元,本公司2024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92,771,634.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股份3,950,000.00股为基数分配利润。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股份3,95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54,764,000.00股,扣除公
司回购账户中股份3,950,000.00股,以此为基数,本次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8,065,120.00元。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50,000.00股,回购金额17,749,93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2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950,000股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8,065,120.00 | 59,556,980.00 | 51,104,76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6,647,681.00 | 171,562,558.35 | 103,861,772.07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592,771,634.0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78,726,86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70,690,670.4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78,726,86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现金分红比例(%) | 104.71%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票同意,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