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4月
目 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4
议案一 ...... 6
议案二 ...... 10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会议时间: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下午2:30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参加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主要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参会人员情况。
二、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1、推举一名计票人、两名监票人;
2、审阅会议议案,本次会议共计5项议案,具体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相关问题;
4、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签署表决票;
5、由监票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三、宣读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四、请大会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通过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宣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2025年4月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3、会议根据最终的统计结果,宣布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该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超出议案范围,欲向公司了解某方面的具体情况
的,则建议该股东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3、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议案一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各位股东: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派格”)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2025年4月延长至2026年4月;公司“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建筑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因相关生产设备设施的采购和配置在逐步实施,募投项目的投产以及产能释放需要一定时间,同时公司考虑优化募投项目生产布局,因此同意未来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将部分募投场地对外出租,待未来公司相关业务产能释放需要扩大生产场地时再转为自用,该方案能够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产收益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247.45万股,发行价格为11.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98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904.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4月8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BJAA11017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入进度 |
1 | 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 | 67,140.00 | 33,790.09 | 50.33%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8,764.25 | 28,772.71 | 100.03% |
合计 | 95,904.25 | 62,562.80 | 65.23%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同时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多种因素,经公司研究后,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决定对募投项目中“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进行延期调整,由2025年4月延后至2026年4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67,14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派菲克智慧水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主要为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拓展公司产品应用场景、提高客户粘性,同时进一步提升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夯实行业地位,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公共卫生事件、政策变动、市场环境及整体工程进度等因素的影响,上述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截至目前,募投项目的建筑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并已部分投产,其余生产设备的采购和配置在逐步进行,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
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智慧给排水
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做延期调整。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2025年4月延长至2026年4月。
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与项目相关建设任务的协调,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保障募投项目能够按期完成。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情况
公司“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建筑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并已部分投产,其余生产设备的采购和配置在逐步进行,募投项目的产能释放尚需一定时间。该募投项目部分已建成场地暂时性闲置,为提高公司场地利用效率和公司资产收益率,公司拟在满足募投项目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生产布局进行优化,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投场地对外出租,待未来公司相关业务产能释放需要扩大生产场地时再转为自用。
五、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仅涉及延后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公司在满足现有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部分场地对外出租,能够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产收益率。以上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在项目后续具体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
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并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的预计可达到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长并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事宜。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场地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场地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可转债转股和股份回购注销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威派格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现将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97.1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990.6286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50,097.15万元,股份总数为50,097.1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56,990.6286万元,股份总数为56,990.628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变更后的具体经营范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