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3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纪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
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2025年4月延长至2026年4月;公司“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建筑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因相关生产设备设施的采购和配置在逐步实施,募投项目的投产以及产能释放需要一定时间,同时公司考虑优化募投项目生产布局,因此拟同意未来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将部分募投场地对外出租,待未来公司相关业务产能释放需要扩大生产场地时再转为自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场地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可转债转股和股份回购注销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威派格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5)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