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威派格 证券代码:603956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债券代码:113608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威派格股票代码:60395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352弄11号1幢201室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320号长宁金融园8号楼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 2025年1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威派格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威派格/上市公司 /公司 | 指 |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国盛 | 指 |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国盛海通基金 | 指 | 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证券账户名称为“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住所 |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352弄11号1幢201室 |
法定代表人 | 孙烽 |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 P1068692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FL5983F |
成立日期 | 2018年4月8日 |
经营期限 | 2018年4月8日至2038年4月7日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基金信息
基金名称 | 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基金备案编号 | SET449 |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孙烽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孙烽 | 国籍 | 中国 |
性别 | 男 | 是否取得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无 |
长期居住地 | 上海 | 职务 | 法定代表人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持股比例 |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0641.SH | 5.00% |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披露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9,715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盛海通基金持有威派格25,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90076%。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盛海通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5,048,8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001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威派格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国盛海通基金 | 2,550.00 | 5.090076% | 2,504.88 | 5.000012% |
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国盛海通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卖出。
四、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威派格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亦不存在买卖威派格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联系电话:021-690808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孙烽
日期:2025年1月23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孙烽
日期:2025年1月23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 |
股票简称 | 威派格 | 股票代码 | 60395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注册地 |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352弄11号1幢201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合计持股数量:25,500,000股 合计持股比例:5.09007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份变动数量: 451,200股 股份变动比例:0.090064% 变动后合计持股数量: 25,048,800股 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5.00001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孙烽
日期: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