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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隆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隆华

2024年度,本人作为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进公司规范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林隆华,1982年出生,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硕士。曾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上海瑞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上海瑞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2月25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能够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0次,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林隆华11000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提出合理意见,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障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人认为任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11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000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参与议案讨论、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会议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时间较短,任期内公司未有须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发挥自身所长提供相关专业意见建议和风险提示,积极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有序经营。日常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积极配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管理层能够与我保持良好沟通,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充分尊重和听取本人建议和意见。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董事会办公室能认真组织会议,及时准确传递会议材料,积极支持与配合本人获取做出独立判断所需的资料与信息,为本人勤勉尽责、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

(六)培训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案例等。在上任之初,即参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董事会进行改组,并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整。本人对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经历等进行审查,认为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条件,其学历、专业经历和身体状况等能够满足其岗位职责的需求,提名、聘任程序合法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由于本人任职时间较短,未能参与更多的重大事项的决策。上任

之初主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关注关键风险点的内部控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以认真、谨慎、勤勉的精神,以对公司、对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规范运作学习,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及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林隆华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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