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9,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根据该议案及授权,公司购买了下列4项理财产品并已经公告,其到期日超出了董事会决议有效期。
单位:万元
序号 |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初始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1 | 建设银行 | 大额存单 | 存入单位大额存单2024年第068期 | 2,000 | 2024/10/17 | 2025/4/17 |
2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2024年第35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 3,000 | 2024/10/21 | 2025/4/21 |
3 | 农业银行 | 协定存款 | 协定存款 | 8,136.16 | 2024/7/18 | 2025/7/17 |
4 | 中国银行 | 协定存款 | 单位协定存款 | 4,012.71 | 2024/12/20 | 2025/12/19 |
鉴于上述理财产品系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生效后的授权有效期内购买,经公司2025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上述理财产品购买结果予以确认。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实施的,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