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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流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铁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铁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査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铁流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铁流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余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20号)核准,铁流股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610,651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2021年6月17日,公司进行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调整为16,361,88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999,985.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83,360.27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816,624.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14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明细金额(元)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7,168,893.37
减:购买理财产品75,000,000.00
加:赎回理财产品50,000,000.00
减:2024年度使用15,199,841.76
加:2024年度理财收益、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820,452.85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789,504.4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铁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专项专户(两个),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021年9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与中信银行杭州临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盖格新能源(杭州)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与中信银行杭州临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7月,公司、盖格新能源(杭州)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签署的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8110801013402258791)专项用于高端农机传动系统制造中心项目,因该项目已结项,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期末余额(元)备注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盖格新能源(杭州)有限公司0710240000001181活期存款7,789,504.46注1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期末余额(元)备注
合计7,789,504.46

注1: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将全资子公司盖格新能源(杭州)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杭州临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8110801013402258789)变更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71024000000118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机构产品类型金额(万元)期限(天)起息日到息日投资收益(万元)
1南京银行临平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312024.05.132024.06.132.37
2南京银行临平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922024.05.132024.08.137.28
3南京银行临平支行结构性存款1,500.001842024.05.132024.11.1321.08
4南京银行临平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142024.07.172024.07.310.74
5南京银行临平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0962024.08.212024.11.252.73
序号机构产品类型金额(万元)期限(天)起息日到息日投资收益(万元)
6杭州银行科技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1842024.08.022025.02.02未到期
7南京银行临平支行结构性存款1,500.003602024.11.202025.11.15未到期
合计7,500.0034.21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在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开立一般户(3301041060002239428)作为该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资金账户,该账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铁流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铁流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铁流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铁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俊 果 陈 春 昕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4 月 24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6,581.6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1,519.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345.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高端农机传动系统制造中心项目1,372.851,371.66----836.66--61.002022年12月31日411.21
年产60万套电机轴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零件项目15,627.1515,210.00--1,519.9812,509.13--82.24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7,000.0016,581.66不适用1,519.9813,345.7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万套电机轴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零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再次进行调整,由202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年产60万套电机轴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零件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如下: 1、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逐步提升,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目标客户对公司产品提出了更高要求;
2、为确保募集资金投入的安全性、有效性,实现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化,公司结合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变化,适时合理规划产能建设周期并持续优化生产工艺、调整设备及产品设计方案以满足客户需求,导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偏离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三、(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本期支付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金额。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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